2018年1月20日 星期六

陈连礼当上海盗

陈连礼当上海盗

這次遠赴印尼峇眼亞比,觀看燒王船是次要目的,真正是為了調查霹靂一位海盜陳連禮的歷史疑團。在進入主題前,先來了解陳連禮這位海盜的生平,下面是我在太平田野調查獲得有關他的口述歷史資料。
陳連禮(記音,一說名為陳明理),綽號“太羔仔”(或太羔興烈,福建話,太羔意為麻風),祖籍福建同安縣,生卒不詳。誕生于我國北霹靂瓜拉牛拉(Kuala Gula),與海王陳番城是同鄉,也同一個祖籍,不過“出道”時間比陳番城早。他長有一道“一字”濃眉,尾端上翹,“煞氣”(福建話,一臉凶相)很重。
1945年8月間日本投降後,日軍暗地裡將一小部分武器送給霹靂沿海的洪門會徒,有了這些軍火,部分洪門會徒就干起搶劫海上商船或綁票等不法勾當。陳連禮原是老實人,一旦走上這條道路後,人就變得凶殘起來,殺人宛如捏死一隻螞蟻。最殘酷的一次,是殺死其親戚全家十餘口,轟動一時,卻為人所不齒!
凶狠殘暴的陳連禮終于被同伙們擁護為“大哥”,成為他們的領袖。1946年左右,某次他在霹靂大直弄(Pulau Pasir Hitam)的海外搶劫一艘運載白米(泰國暹米)的商船,並打算將白米藏在大直弄。豈料卻遭到當地洪門會領袖林金豬的反對,于是只好把白米藏在附近的新芭,不料晚上漲潮,白米全浸壞了,他因此懷恨在心!
林金豬是一名很有正義感且有遠見的洪門會領袖,他反對人們搶劫商船,以避免其他地方的人們缺乏糧食供應。他管理下的大直弄豐衣足食,而且實行洪門會誓章治理,那些為非作歹者均被安排一份正當的工作,失業者可向洪門會公司領取失業金。想不到洪門會制度和社會主義很接近,是那麼的照顧貧困群眾。真難于想像我國在1946年間,在大直弄這個地方就實行這種進步的社會制度,而且是由洪門會最先推行。
陳連禮因白米浸壞而懷恨在心,決定處死林氏,然後坐上其洪門會領袖的大哥地位。于是乎買通林氏手下,暗中取出其槍膛的子彈,套上“穿紅鞋”(洪門會徒跟洪門兄弟的妻女發生性關系)的罪名,將林金豬及一名林姓隨從押到對面叢林處死。蓋因林氏娶了一位前夫是洪門會徒的寡婦,洪門會雖有“哥死不娶嫂”規則,但是娶嫂和穿紅鞋是兩碼事。
下手殺死林氏者,是綽號“吉靈仔峇”的瓜拉牛拉人,原為印度籍,從小被華人領養。他手持一把“鹿腳刀”(福建話,鹿角柄的匕首),在刺死林氏時,第一刀下去,流出來的血是白色的(其實血往內倒流,所謂白血是透明無顏色的液體),據說共刺13刀才死。吉靈仔峇為人心狠手辣,犯罪累累,最後被英殖民政府遣送回中國,目前尚居于福建省。
處死林金豬,陳連禮正想坐上洪門會大哥的龍頭寶座,不過為眾人不容,且引起公憤。瓜拉牛拉的一位洪門會領袖陳連來(記音)獲悉此事後義憤填膺,決定前來收拾這名罪惡昭彰的叛徒,陳連禮一伙人聽到消息,只好離開霹靂沿海而去。
林金豬歿後,其忠義精神獲得人們欽佩,後來被當地人立廟奉祀,忠心的林姓隨從也被供奉在一旁。
陳連禮一伙人最後流落峇眼亞比,結果與當地人起沖突,全部被殺死。是什麼原因起沖突呢?留待下個星期再談吧……
《星洲日报·文化空间·田野行脚》文:李永球。(200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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