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2日 星期五

已消失了的“送定”

已消失了的“送定”

        當媒人做媒成功後,乾坤兩家就決定婚嫁大事了。那些沒有事先索取對方生辰八字給神明合婚的人家,則會向對方索取生辰八字,這道儀式相當于古代婚姻六禮之一的“問名”。
        現在人寫八字給對方時,都是簡單的出生日期,以前的問名可不一樣。根據林明義主編《台灣冠婚葬祭家禮全書》雲:“問名也稱‘生庚’,俗稱‘八字’……‘八字’是一張寬一寸,長八寸的紅紙,上有男女當事人的出生年月日……”對于八字不好或“破骨”的女人,書中有這麽說道:“一般人往往在女兒出生時,請求算命先生僞造一個最符合命運相性的八字,所以女人的出生年月日和實際的大有出入。尤其是帶有‘破骨’的女人,一定要僞造八字,等到她死後,要告訴‘孝男’,其母爲‘破骨’的女人,日後千萬不可撿骨。”
        現在的人討取八字,並不是要給相師或神明合婚,一般由男家索取女方的八字,主要是擇個婚娶的吉日。也有新時代的人完全不理這一套,日子都是自己選擇的。
        以前,在索取八字後,還有進行一個“送定”儀式。就是男方托媒人把金戒指送到女家,女家也同樣回送金戒指給對方。這些金戒指均以長的紅絲線系個結子,男方送給女家的是新郎的戒指,女家送給男方的是新娘的戒指。到了結婚那天雙方才才交換回戒指,當時社會保守,不流行爲對方穿上戒指的儀式。現在的自由戀愛社會,已經導致“送定”這個習俗煙消雲散。(溫碹華,太平,1990
        或許有些人不懂得送定是什麽?其實也就是訂婚。古早的社會盛行訂婚,而且是一項隆重的婚俗之一,今已消失殆盡。唯台灣等地尚保存著這項婚俗。楊炯山編:《結婚禮儀》道出台灣地區的訂婚儀式,訂婚又稱“文定”、“過定”、“送定”等等,昔稱“納吉”及“納征”,男方送給女方的物品計有聘金、四金、喜餅、六甜、四色。儀式包括奉茶、納征、祭祖、合照、訂婚典禮及訂婚筵。
        送定儀式後,男方家長就會爲兒子的佳期找上擇日師,要求擇個黃道吉日。選擇的日子避忌農曆七月,還有必須避開新娘的月經期,以避免來潮弄髒婚服(婚紗)。新娘來潮民間俗稱“騎馬坐轎”,認爲會帶給新娘不好運。(同上)
       設使新娘在結婚當天來潮,就得插朵紅花在發上,表示來月經。傳統觀念認爲經期間不可行房,她得想辦法讓新郎知道,在保守的舊時代,這個訊息得通過幾個管道才間接傳達至新郎。首先新娘先告訴母親,然後母親轉告送嫁娘,送嫁娘則傳遞給新郎的母親知道,這位母親就說給丈夫聽,最後這位做父親的才告訴自己的兒子(新郎),囑咐他今晚不可行房。(邱金水,太平,1993
        選好日子,接著就是“送日”的儀式,就是將擇日師寫好的帖子及許多禮品一起送到女家。其實,我們已經把送定、送日(古代稱“請期”)及完聘儀式合並在一起,簡化成爲一個“送日”。
星洲日报·文化空间·田野行脚。文:李永球。(200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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