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6日 星期四

台南“做十六歲”風俗


 

台灣與馬來西亞福建華裔都有做十六歲的風俗,這次來到台南開隆宮,為了觀看當地的風俗。閩南風俗以為孩童一出世,就受到七娘媽和床母等神明的保護,每年的七月初七在家門口祭祀七娘媽,每個月或大節日則在家裡拜床母,直到十六歲為止。做十六歲就是與神明脫離“拜契”(結契)的關係。做十六歲也叫做“出鳥母宮”(出姐母宮)。

開隆宮主祀七娘媽,七月初七即是七娘媽的聖誕日,當天開隆宮一片人潮,人們忙著祭祀或進行出姐母宮儀式。程序為:壹、填寫感恩狀;貳、祭拜七娘媽;叁、鑽過七娘媽亭;肆、填許願卡過喜鵲平安橋;伍、焚燒七娘媽亭與壽金;陸、領取十六歲證書;柒、禮成。過後,有部分還穿著狀元服騎馬遊街到文廟(孔廟)祭祀孔子等。



開隆宮以集體方式為滿十六歲的孩子進行做十六歲儀式,待全體祭祀神明後,就從七娘媽亭底下鑽過三次,男童向左鑽三圈,女童向右鑽三圈,以示已經成長至十六歲,脫離了與七娘媽的神明契約。至於其他本非出姐母宮的附加儀式,就閣下不提。

祭品方面有五牲、四果(四種水果)、三碗麵線、七杯甜茶、七碗油飯(糯米飯)、七碗麻油雞酒、七碗甜芋(我國稱為芋甜)、胭脂花粉(包括梳子、花露水、針線等等各有七份)、七色糕餅、壽桃、紅龜粿(類似我國的麵龜,有餡)、菜碗兩種花卉(雞冠花、千日紅)、兩種紙錢(鳥母衣、金紙)等等。

七娘媽亭設置與旁邊,供桌上有一些供品,一對甘蔗繫綁於桌邊,桌上中間一個紙糊的七娘媽亭,做十六歲的孩童必須從底下鑽過三圈,依據男左女右的方向而轉圈。

穿狀元服騎馬遊街往文廟祭孔,則是附加儀式之一。傳統做十六歲本來沒這些,但也使到節日氛圍更加熱鬧。隊伍以大燈、執事牌及開道鑼領頭,北管樂隨後,最後才是十六歲穿狀元服的少年男女騎馬遊街。自清末民初廢除科舉考試後,就沒了狀元進士之類的官員。如今復興這些,雖然是假狀元,遊街到孔廟前,按照古制度的文武官員到此落轎下馬,入廟朝拜孔子。儀式為上香、獻牲、獻果、獻花、獻金紙等,最後焚化金紙,狀元們再騎馬遊街回去開隆宮。孔廟外殿處也置香案祭祀七娘媽,桌前有一對甘蔗,中間有七娘媽亭等等。

開隆宮主辦的是集體出姐母宮儀式,若是私人家庭辦的就較為傳統。傳統習俗主要是祭祀七娘媽與鑽七娘媽亭,以及焚燒七娘媽亭與金紙。

祭品與儀式比較,馬來西亞做十六歲的祭品有:油飯、牲醴、麻油雞、胭脂水粉、糕粿、水果、茶酒、花卉,還有“糖粿”(番薯圓)等,與台灣大同小異。台灣沒見到糖粿,這是閩南拜七娘媽一個主要的祭品。“鑽七娘媽亭”在我國消失了,僅是祭祀七娘媽就算是脫離了結契。做十六歲是我國嚴重式微的閩南風俗之一,希望福建裔能夠復興此俗。

同是閩南民俗,北管樂卻沒流傳到東南亞一帶,東南亞普遍盛行的是閩南鼓樂,敲擊與中國閩南沒什麼差別,這種鼓樂在台灣尚沒聽到。



開隆宮大門布條寫著“做十六歲”,但在一些文稿與大燈則有“成年禮”之字,實際上做十六歲不算成年禮,那是與神明的脫離拜契關係。《禮記》上的成年禮得進行三次冠笄禮,並表字。後來演變為婚禮前的“上頭”禮,梳頭髮三下及表字。做十六歲完全無這些習俗,而是鑽七娘媽亭出姐母宮與神明脫離拜契關係。曾經看過一些潮州及閩南的民俗書籍,也是強調此為成年禮,甚至自豪潮州人有兩個成年禮,我也多次糾正“做十六歲”(出姐母宮,潮州的出花園)不屬於成年禮,希望大家能夠明白,這是與神明脫離“結契”關係的風俗。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3年9月20日

2023年10月6日 星期五

早期礦工曾經受到虐待嗎?


 

百年前,無論是從中國或是印度來到馬來半島的苦力,多多少少都會受到不人道的對待,苦力們辛苦勞作,無非是為了賺錢寄回家鄉養家人,然而,受到虐待的事件還是層出不窮,實乃人神共憤!

繪圖閩南語長篇小說《夢棋緣》裡就有這樣的敘述:“……可惜那些督工,口袋裏放著時錶,手握皮鞭,惡形惡狀,整天在工人身邊巡視,動不動便破口罵人母親,鞭抽腳踢。日出開工,中午飯後吸不到二次煙,又吆喝開工,一直作到日落。有一次,一個工人停工擦汗,偷吸煙,被督工又鞭又踢,倒在地上,立不起來。如果那督工是西洋人亦無話可說;偏偏是唐人!唐人欺負唐人,是最慣手本事……唐人工內面分幾種,汝敢知影?上少有三種:一種是……由唐山起各出路費,自由找工作……但是起碼也須要做滿兩個月,才准辭職。第二種是自願和雇主縛契約,路費喫住由雇主出,先做半年或一年工,只有喫住,無工錢。期滿再做,開始發薪水,分期攤還以前所欠的路費,喫住費的本息,人頭稅,雜捐,各種開銷。火食住厝自理。通常要做兩三年才還得清。還清後再做,所賺工錢,才是歸工人所得。以後續約不續約,雙方再講。第三種是拐騙來賣的豬……一隻豬在沿路使費本錢大約二十幾塊洋銀;來到南洋以後,賣給西洋人,一隻高到八九十塊銀!這些豬,等到關入豬欄做十年八年的苦工,工錢又給雇主七扣八除;就是做一世人的工,也還是還莫完以前所欠的債,永遠免想要出欄,等發覺受騙,反悔已經太遲了……眼前南洋狼牙修老律(按:今太平)錫礦,督工還是用皮鞭鞭工人,無人不知。這款情形,千真萬確,除非目睹,後世若有人寫做小說,看小說的人哪肯相信?”(5354163

這本小說寫於清光緒年間,於光緒十七年(1891年),福建金門島兩位男子來到霹靂朥律(今太平)當礦工的經歷,敘述了當年的苦力受到不人道的虐待。這是小說,小說畢竟不是正史,所寫的事物是否可靠就很難說了。

事實上,契約勞工(俗稱賣豬仔)受到虐待事件還是真實的發生。英國殖民地政府特地成立了“契約勞工調查委員會”。1909年他們發現霹靂吉輦區甘蔗園和彭亨的錫礦場的情況非常惡劣。

戴淵著《英屬馬來亞華人資本主義經濟》裡引用“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Appointed to Enquire into the Conditions of Indentured Labour in the Federated Malay Syayes,1910”資料提到彭亨錫礦場的情況:“我曾經巡視彭亨州的錫礦區。我在19096月巡視關丹,這裡仍然僱用新客,大多是在陸佑的礦場裡工作。陸佑的椰子園和他的柏辣錫礦情況非常糟糕,把新客當作奴隸一般加以禁錮和虐待。我採取行動,向彭亨州的英國參政司提出報告。由於我的行動,許多苦力得到解放;至於其他工人,我相信陸佑後來也把他們解放了”。陸佑後來向委員會作出供證提出:“我不贊成僱用契約勞工,因為他們等同奴隸一般……我贊成在政府安排下資助勞工入境”。書中提及:“自費入境或契約期滿的工人也遭受惡劣的待遇……雇主向工人供給伙食、用品、鴉片,價格往往比市價高昂……工人向雇主借錢,要還月息10厘至30厘……當時華人礦場的醫療衛生環境都很惡劣。官方報告披露,有些華人礦主要等到患病工人生命垂危時才把他們送進政府醫院,以便節省殮葬費用,或者乾脆把他們棄置於偏僻郊野,讓他們活活等死。”

雖然這一段記錄是關丹等地的錫礦場,相信太平也曾發生過苦力受到虐待。如今外勞到我國的工作情況,受到虐待也是偶爾聽聞,一些拿不到工資或遭受欺騙,一些女傭被虐待到傷痕累累,餓到骨瘦如柴,甚至死亡。古往今來,人性的醜惡依然無法根治。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