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0日 星期六

本地讣告符合规范?

本地讣告符合规范?

(沟通平台) 本地讣告符合规范? 李永球
舒庆祥君又回应关于讣告的文章。“显考\妣”目前还在墓碑及神主牌上采用,说讣告采用它是开倒车,这可毫无道理,除非有一天它们都从“显考\妣”变成“我们的至亲”,那时候再说开倒车,我肯定接受。
关于讣告家族排列法,我是参考台湾方面的经验,再结合本地的传统讣告。在1921年太平黄务美讣告上家族的排列法,是以丧主的承重孙及儿子排列最高一格,接着为孙、侄辈,再来是功服弟(孝男的叔叔)……。长辈是排在晚辈之下,这是我国土产的啊,怎么说是台湾呢?而且名字抬高一格的方式(字体可稍大或粗黑),正是传统的长幼有序做法。如果长辈排在晚辈之上,传统做法是长辈的名字要比担任丧主的晚辈退一格,字体稍小,除非他是发讣人。我国的名字排列一致,就是长幼无序。舒君对传统伦理观显得一知半解,伦理观只有一种,就是中华传统,即使本地华族伦理观亦复如是。他说的长辈排在晚辈之上,是不可逾越的传统,不知根据的是什么?
以前妇女在儒家是没有社会地位的,现在时代丕变,近数十年来,妇女,甚至配偶、父母名字都列在讣告上,因此台湾经过多年的研究,已有了完善经验可供参考,值得我们学习,一味地否定,显得缺乏理智。
舒君误解了,我是受人委托整理修订讣告,不是改革。也不是向台湾看齐,而是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他没看过我整理的讣告,怎么置疑不会被本地接受呢?这未免太主观了吧!他提到的讣告“标题”可以接受为发讣人?曾见过一家子孙都是寂寂无名之辈,而已故父亲却是社会闻人,讣告标题就写“某某公司前东主,已故拿督蔡某某先室黄某某夫人仙逝”,死人为死人发讣,或许如舒君所言“只要一看标题,就可明白发讣人是谁了”吧?
他说实践证明,本地讣告已被华社接受;不论是形式、用语、称谓都符合原有的规范。事实上本地讣告不合规范问题可不少,不然为何又有读者诸多意见?我又为何被委托呢?
受委托修订讣告时,我是诚恳地希望与诸位长辈交换意见,舒君所提的宝贵意见,我会虚心接受。我所提及的几乎他都不认同,可见他对讣告的认识比我更深厚。所谓百花齐放,百鸟争鸣,这里建议舒君整理出“本地化”的讣告,然后一起呈上予有关单位,交由大家来评审。不然只靠我一人整理出来的讣告,只是一言堂的讣告,毫无意义。
我希望舒君接受我的建议,从文字交流转为实际行动,让各界来评审吧。不然再交流100次,彼此都坚持己见是不会有结果的,只会浪费时间及宝贵的版位。与舒君的交流就到此为止,感谢他对我的厚待及宝贵的意见。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