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 星期六

斩白鸡发誓

斩白鸡发誓

當人們遭受誣賴、冤枉或面對爭執時,而這些事情又無法依靠法律來解決的話,為了表示自己清白無辜,通常會尋求“神判 ”,希望借用超自然的力量來鑒別是非,伸張正義。
夏之乾著《神判》收錄了多種的神判,諸如撈油湯、發誓、熱鐵神判、動物神判、豬頭、潛水、擲骰和抽簽……。所謂撈油湯,其作法是將一鍋油或水燒至沸點,並向其中投以物件,然後令當事者赤手伸入湯中將物件撈出,以其手上皮肉是否被燙傷為判定是非的依據;所謂動物神判,它是將爭訟的當事者放在鱷魚、猛獸身邊3日,或伸手入瓮取蛇,根據是否被吃掉或咬傷,而判定其是否有罪……。
上面所提到的神判,基本上已經絕跡。本篇要談的是本邦常見的“發誓”神判,它歷久不衰,到今天還是層出不窮。它主要分3類──對神對天發誓、斬雞頭發誓及飲血酒發誓。
對天對神發誓
這種發誓又分4類,第一類是當事人發誓自己沒作過某事,以示清白;第二類是當事人發毒誓,表示若有干過某事,將會有不好的下場;第三類是當事人發毒誓,表示若有干過某事,將會有不好的下場,否則,對方則會有不好的下場;第四類則是當事人發毒誓,咒罵冤枉他的人沒有好下場。
發誓神判是最多人用的,例如前副首相安華,就曾在回教堂手捧可蘭經,向天 (真主)發誓自己是清白無辜,引起群眾相信他是被冤枉的。又有霹靂州某個華團,某日在祭祀時,有位被開除會籍的前會員手持3支大香,向祖先神明咒毒誓,指名道姓有5位人士冤枉陷害他,並咒他們不得好死,發誓后3支大香“倒插”進香爐。好的不靈壞的偏偏靈,或許是巧合吧,一個星期后死了一人,一個月余又死去另一個,一年后又有一人死亡……。
斬雞頭發誓
斬雞頭又叫斬白雞。雙方發生爭執時,往往會挑戰以斬白雞發毒誓來解決問題。一般上會選擇在神廟舉行,雞用白色雄雞,雙方皆發下毒誓,如有干下某事會有不好下場,反之,則對方遭殃,雙方斬下雞頭為誓。這種神判屢見不鮮,尤其政治人物最常以斬白雞挑戰敵對人士,不過通常都是不了了之。
洪門天地會迄今還用斬白雞發毒誓,倘若出賣會內兄弟或泄漏秘密,下場有如這只白雞──死于非命。該會當年反清復明,清廷視如洪水猛獸,嚴加取締處以死刑。如果不利用這種“神判”來控制會徒,暗號被泄漏了,兄弟被出賣了,反清復明的偉大使命又如何能夠完成?
飲血酒發誓
飲血酒目前僅見于洪門天地會的入會儀式中,當斬了白雞後,每個入會者都得刺中指滴血于一個大碗中的酒,然後再混上白雞血供每個人喝一口。這酒就叫“洪花酒”。把兄弟的血及白雞血吞下肚中,兄弟都得同一條心反清復明,不得出賣兄弟,違反誓章是沒有好下場的。
可見以上神判,除了可供人們假借超自然的力量來証明自己的清白外,另一方面,秘密社會也善于利用它來控制會徒。如上述的洪門會及某些宗教須發毒誓,如泄漏秘密,願受天譴電誅即是例子。
每逢有人要斬白雞發誓,就會有人(包括宗教人士)在報章發表,說白雞是無辜的,殺生太殘忍云云。這一點,我不否認,但我更尊重斬白雞發誓是一項民俗傳統。當一個人面對冤枉而無法伸雪時,斬白雞往往是比較可以理解的行動,我們不應該以本身的觀點或宗教立場來批評它。當然我們可以建議不斬白雞,選用對天對神發誓也具有同樣的效果。
星洲日報·星洲廣場‧田野行腳。图文:李永球。(200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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