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 星期六

海底三样菜

海底三样菜

拉拉(甲巴)被列为海底之素物。(圗:李永球)
海底三样菜之一的彩鸾干(贻贝)。(圗:李永球)
上周談了“山頂三樣葷”,今日要談的是“海底三樣菜”,福建話的菜有多義,這裡指素食。
有人說“海底三樣菜”是指生長在海裡的三種可食用蔬菜,如紫菜、海帶等等。其實不然,它說的是海裡生長卻可供素食者食用的三種海鮮。素食者吃下它們,並不犯戒律。它們實際上是葷的動物,卻被“約定俗成”為素的食物。
一般上,海底三樣菜是指三種軟體動物──貽貝、牡蠣、蛤蜊。乃源自廣東信仰佛教的疍民(水上居民),他們長年居于船上,極少到陸地上買蔬菜,為了方便,便訂下不成文的規矩,規定海裡的這三種“白血”軟體動物可以食用,而不犯持素之戒。此規矩由疍民尼姑開始,漸漸傳到陸地,連一些佛教徒及先天齋教(先天道)等素食者也受到影響而吃起“海底三樣菜”來(以上說法乃專訪太平邱寶光居士而得)。
貽貝,也叫殼菜,即福建人的“彩鸞”。我國沿海有出產。把它去殼晒乾的貽貝乾,粵語就叫“淡菜”,閩語云“彩鸞乾”,市場上1公斤售約馬幣15元。牡蠣,即方言所說的“蚝”。至于蛤蜊,便是福建人口中的“拉拉”(lala)。
疍民佛教徒長年居于海上,他們實行素食比陸地上來得艱難,所以這條不成文的規矩是為環境現實所迫,可謂未可厚非。但令人費解的是,為什麼指定這三種“白血”的海鮮呢?若說白血的,其他尚有蝦、蟹、螺、蚌、海參、海蜇……。要回答這個問題,除非是立下此規的“始祖”,否則,我們後人只能作主觀的推度。我認為,他們選定“白血”的,並且規定不可有“五官”(如蝦蟹就有眼睛、嘴巴等),然後在軟體、棘皮(海參)及腔腸(海蜇)動物中選定這三種軟體動物,盡量避免允許更多種類而造下更多的殺生之業。庸俗拙作如果不正確,尚祈高明不吝賜教。
太平三乘法輪居士林的邱寶光居士,持素已有37年。在70年代之際,曾在太平的先天齋教“菜堂”(佛堂)裡與齋士們用餐,其中一道為蛤蜊煮湯。他說,此派是可食用“海底三樣菜”的先天教齋士,他陪他們吃飯,只喝其湯,邱居士雖是佛教素食者,卻了解釋迦牟尼佛祖並非素食者。因此有時候外出時,如果找不到素食,他會吃“花邊菜”。比如咖喱麵只吃麵、豆芽及湯,不吃其他的葷物;或菜餚中僅吃蔬菜,不吃蝦米、蝦等佐料的葷肉。
山頂三樣葷,是指陸地上的植物有三種是葷的(其實是五葷),素食者得戒吃;海底三樣菜,即謂海裡的海鮮有三種是素的,素食者可以食用。
素的植物竟變成“葷”,葷的海鮮反倒成為“素”,的確耐人尋味!
隨著環境的變遷,隨著素食的盛行,隨著佛教的普及,隨著時代的衍化,素食可吃“海底三樣菜”的觀念,基本上已經消失。好多人聽都沒聽過,或以為我是在憑空捏造呢!
星洲日報·星洲廣場‧田野行腳。图文:李永球。(20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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