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 星期日

福建人不叫家婆



福建人不叫家婆


丈夫的父親母親,規範的稱謂是“公公、婆婆”,或可采用單音詞的“翁、姑”、“舅、姑”等等。
我國的福建話,中南馬及新加坡的泉州話,皆稱“大官、大家”。北馬的漳州話則用“嗯官ng gua、娘nio,niou”。我猜測“嗯官”是“君官”或“阮官”的變音詞。
大官dagnua、大家dag皆為古詞。宋‧王楙《野客叢書》十二:“婦人稱翁姑為官家”。《晉書‧列女傳‧孟昶妻周氏》:“當天奚官中奉養大家,義無歸志也”。南朝梁‧沈約《宋書‧孫棘傳》:“棘妻又寄語囑棘:‘君當門戶,豈有委罪小郎?且大家臨亡,以小郎囑君……”。唐‧趙璘《因話錄》卷三:“大家昨夜不安適,使人往候。”(林寶卿:《閩南方言與古漢語同源詞典》)。又《太平廣記》卷一二二:“陳義郎”:大家見之,即不忘息(媳)婦。”(《辭海》 1989年版)
閩南語的文白異讀分得很清楚。所以“大官讀dagnua是指公公,念duagnua則為職位高的官員。至于“大家”有四義,一指專家;二是世家望族;三為代詞,指一定範圍內所有的人;四即婆婆,前二者音daiga,第三者念daige,後者音dage。一聽即明白,絕不會混淆。
我國華社多採用“家公、家婆”來稱呼丈夫的父母。為何福建、潮州人不用“家婆”呢?據說是因為“家婆(多作雞婆)”是罵人之詞,如管家之婆婆,事事干預也。這只是聽人家說的,未見有何根據!嘻!不過,舊時代的婆婆的確嚴厲,事事干預媳婦之行為,令人討厭。罵人“家婆”,即指他好管閒事,越俎代庖,好像“我的婆婆”一樣。
經常在報章上見到以下的文字:
“死者的家翁(或家姑)宣稱……”,“敬愛的父親、家翁、祖父逝世×週年……”,“××令家翁(或家姑)×歲誕辰或仙逝……”。還有,曾在佛教團體的法令上,見過“先家翁(或家姑)××之蓮位”字樣。其實這些稱謂全用得不當。
恩師黃種火校長在其大作《衣魚集》就提到這一點。他說“令”是敬辭,用于對方的親屬或有關系的人,含有“您的”意思。“家”是謙辭,用于對別人稱自己輩分高或年紀大的親屬,含有“我的”意思,所以“令家翁”或“令家姑”,到底是“您的”還是“我的”翁、姑?
新聞從業員報導時稱“死者的家翁”,到底是死者的公公,還是新聞從業員的公公呢?正確應該是“死者的公公(或婆婆)”。
除了“令”與“家”要用得分明外,“家”和“先”更馬虎不得。“家”,用于稱呼尚活著的自己的長輩,含有“我尚在的”意思。“先”,用于對別人稱呼自己的已故長輩,含有“我已故的”意思。因此,“先家翁”到底是“我已故的”,還是“我尚活著的”公公?家翁(或家姑)逝世X周年紀念,明明是活著的,為何又逝世 X周年紀念呢?總之,“家嚴”、“家姑”、“先母”、“先翁”、“令尊”、“令堂”、“令公公”(或令翁)、“令婆婆”(或令姑),不可亂用,以免貽笑大方。
口語中常聞“你的家公”、“我的家婆”,也是不當。前者有“你的我的公公”之誤,後者則有“我的我的婆婆”的語病。
或許有人認為“公公婆婆”會與父母的父母親混淆起來。其實父親的父母規範的用法,應為“祖父”、“祖母”,母親的父母則為“外祖父”、“外祖母”。
在稱呼丈夫的父母方面,福建話完全沒有這方面的錯綜複雜問題。
星洲廣場‧星洲日報/田野行腳.文:李永球。(10/0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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