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据時代的通行証
麥全益先生保存了4張,全為珍貴之物。
第一張通行證上日英文並列,須填寫申請者的資料,如地址、姓名、年齡、目的地、旅行目的及有效期等等。
填寫的文字采日、英文,麥氏的中文名作“麥全”;地址是“94, Market Street, Taiping, Perak”,即霹靂太平馬結律94號;年齡“30”;目的地是“霹靂太平”;旅行目的“歸宅/To return home”;有效期“自昭和拾七年九月十日(10/9/02)至昭和拾七年十月九日(9/10/02)”;摘要寫上“支那人/Chinese”。通行證乃彼南(檳城)州政廳(Penang Government)印發,蓋章發出者為彼南州,警□部。在其人頭相片上尚蓋了一個叫 “張云□”的華族人名印章 。
通行證除了採用昭和年號,也用日本紀元“02”,即日本紀元2602的簡略寫法。昭和拾七年或2602年,皆是公元1942年。還有不用“中國人”而取“支那人”,那是對我們華人帶侮辱性的稱呼,時下的少數日本右翼分子至今猶是。對于這些極端右翼分子,我們也不必對他們客氣,以“入笨人”回應之,豈不大快人心?不過對廣大友善又愛好和平的日本朋友,我們還是要稱呼為“日本同胞”,以示尊重!
第二張通行證與第一張大同小異,也是由彼南州警□部發出,予麥氏回太平通行用,日期是昭和拾八年一月十一日(11/1/03)至昭和拾八年二月十日(10/2/03),時為公元1943年。證上有個華族人名的印章──甄錦榮印。
第三張通行證文字與填寫資料全用英文,除了一句“注意:此證如過期後,須即交回本部”的中文字而已。它也不用“通行證”,而是“TO WHOM IT MAY CONCERN”(給那個有關係者)。它是麥氏申請到峇眼色海(Bagan Serai)從商一個月的通行證,有效期由2604(1944)年3月1日至31日。最珍貴的是,它是由太平自警團(印章藍色)蓋章發出的,且有自警團(DISTRICT COMMANDER TAIPING JIKEIDAN)團長黃慈澤(自德)之印章朱印“自德”。日本投降,黃氏等一班19名漢奸遭馬共抗日軍處死。
第四張通行證上日英文並列,卻以英文書寫。國籍欄填寫上“Cantonese”(廣府人)。此證批准麥氏到檳城經商,有效期從2604年12月11日至25日。它乃太平警察署長(TAIPING KEISATSU SHOCHO)阿形蓋章發出。“阿形”的印章為紅色,“太平警察署長”印為藍色。根據麥氏稱,阿形為馬來籍的長官。
綜括而言,日據的通行證顯現的盡是大日本帝國主義的那一套,注重日文,采用日本紀元等等。它的作用,除了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最重要的還是為了控制人民的抗日活動。人們的一舉一動,全在日寇的掌控之中,連到鄰近的地方也得申請准證。所有行動跳不出日冠的五指山,要抗日,談何容易!如此專橫控制人們的行動,可謂舉世罕見。也只有不得民心的政府才會如此作為!
感謝麥全益先生為我們保存著這些文物,可惜其後裔在他逝世後,已找不到了。幾年前我拍攝下來的這些照片,一時變得彌足珍貴起來。沒有它們,我們就不知道大日本帝國主義政府是這般的孬種!
星洲廣場‧星洲日報/田野行腳。圖文:李永球。(23/10/2005)
星洲廣場‧星洲日報/田野行腳。圖文:李永球。(23/1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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