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事应用青脚香
在太平及北馬地區,我們可以在喪府靈堂前見到人家燒的香是“紅腳”的。我對此現象感到疑惑已久,因為我們華人對于紅白事是紅白分別。紅事(喜事)張紅燈、掛紅彩、貼紅聯、點紅燭、燒紅香(紅腳香)……;白事則張白燈及麻燈、掛白帳麻彩、貼白聯、點白燭……,香應該不是紅腳才對嘛!
這個疑惑,當我來到馬六甲及南馬地區時,終于獲得解開了。
我在甲州做田野時,發現喪事是用“青腳香”。這令我十分激動,這方是符合傳統喪禮的香。雖然喪禮尚白,可是除了白色,禳B青、紫等深沉顏色也是喪禮可採用之色,故用青腳香並沒有違反傳統。
甲州的喪事習俗在某些方面尚保存古代傳統,青腳香即其一。當地的閩、客、粵、潮、瓊籍人士之間的喪俗存有一些差異,雖然大家都採用青腳香,不過客粵人士逾60歲即用紅燭紅腳香,而閩人則要有五代(虛五代,即死者要有曾孫)方可。用白燭青腳香的,門前花燈也是白的,出殯后安靈也點白燭青腳香,靈桌前系白桌圍(桌彩);用紅燭紅腳香的,門前花燈就得用紅色的(客粵人須逾80歲方可掛紅花燈),安靈則點紅燭紅腳香,靈桌前系紅桌圍。除此以外,未婚者可享有紅燭紅腳香及棺車頭掛紅之“特權”。
其實,喪事用紅色即是傳統的“喜喪”。《中國風俗辭典‧喜喪》云:“漢族喪葬風俗。流行于全國各地。做陰壽的一種,即為福壽具備(生前兒孫滿堂,死時年過60)的老人舉辦喪事,因其儀式與生前慶壽相同,故俗呼‘喜喪’……”而我的調查顯示,喜喪有多種,每一種須具備的條件也不同。
現在,再回頭看一看北馬方面的習俗。北馬的客粵籍人辦喪事,不論死者多少齡壽,一律紅燭紅腳香,而且蠟燭是分開的,一支放在棺前,一支擺在家門外。至于北馬的閩潮人,則是一律白燭紅腳香,除了百齡喜喪。
由此可見,北馬客粵的紅燭紅腳香是不符傳統的,除非死者已逾60歲辦喜喪。我見到許多是年輕而逝的也點紅色香燭,喪事應該是悲傷的,紅彤彤乃喜事專用之色也。至于蠟燭分開擺放,與馬六甲又不一樣,甲州客粵人士是棺前白燭一對(喜喪用紅燭),另點一支擺在家門外,乃給死者亡魂照路用的。另外,甲州又有花燈挂一盞之習,分男左女右,代表逝世者的性別,倘若挂一對呢,則表示夫婦俱卒。顯然北馬的分燭習俗,含有給死者照明及表示性別之意義。
北馬閩潮人點白燭是符合傳統,不過美中不足的卻是燒紅腳香。顯然可見,喪事用青腳香之習俗早在北馬已經消失。
喪事用青腳香才符合傳統,但願在不久的將來,可以在北馬的喪禮上見到青腳香!
最后要談的是南馬的未婚者享有紅燭紅腳香之習。我認為未婚者沒有進行“上頭婚”,他永遠都是“小孩子”,所以死后不能享有成人隆重的喪禮,簡單隨便處理即可,他們不能享有的東西太多、太多了。給他們紅燭紅香,豈不與喜喪一樣了嗎?這與我在太平發現一位未婚者的墳墓,其親戚在清明節時給獻上“紅紙”(一般為五色紙或黃錢、白錢),傳統上獻紅紙代表人尚活(如雙穴墓,夫亡妻未亡,妻之穴上即獻紅紙),他們的理由是死者未婚,故獻紅紙。這樣豈不與未亡獻紅紙混淆起來了嗎?
獻紅紙是活人的專利,亡者不論是否已婚,都應該獻上五色紙或黃錢、白錢才對!(按:6月27日《峇峇‧娘惹》出現一個錯字,特更正于下:娘惹一詞源出閩南語“娘國”。“國”是錯字,實為“娘囝”。)
星洲日報·星洲廣場‧田野行腳。图文:李永球。(200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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