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 星期五

客粵婚禮上的燒豬


 

         廣府及客家人在婚俗上,必須有燒豬,那是男家送給女家的大禮物。女方收到了,通常切取中間部分,把頭尾四肢還給男方。

         早期送燒豬是在婚禮後“三朝”(婚後第三天)送的,後來提前在婚禮當天或更早的“過大禮”時送之。數年前參與馬六甲一場客家峇峇婚禮,燒豬是在過大禮當天送給女家,女家切下中間部分,再塞進多粒橙及一套衣服還給男家。

         巴生張水蓮女士(祖籍廣東四會)受訪稱:“早期婚禮的三朝回門,男家得送燒豬給女家,女家切下中間部分,留下頭尾及四肢,中間空的部分就塞進新錢包一個、布匹一塊、褲帶一條,再以紅紙包裹燒豬身送還男家,後來布匹改為男裝褲子,新郎就省下請裁縫做褲子的功夫了。現今社會燒豬改在‘過大禮’時一拼送去,甚至很多人家以‘燒豬紅包’代替燒豬。讓女家自行購買之”,她表示:“若是在以前,送燒豬是根據新娘初夜有沒落紅來決定,有就送之,反之就不送。當新郎空手上門,人們就明白新娘沒落紅,可憐新娘及女家會遭受親友的歧視及閒言閒語。”

         客粵婚俗的送燒豬,在舊社會就是對女性初夜有否落紅的反應。葉春生主編《嶺南民俗事典》“吃燒豬”條目云:“舊時廣州婚嫁,以是否‘吃燒豬’表示新娘是否貞潔。俞溥臣《荷廊筆記》:‘廣州婚禮,於成禮後三日返父母家,必以燒豬隨行,其豬數之多寡,視夫家之豐瘠,若無之,則婦為不貞矣!’……新娘三朝回門的燒豬,象徵紅花閨女,若回門的禮物中沒有燒豬,說明新娘不貞,往往退婚成訟,故民間以‘吃燒豬’作為新娘是否貞潔的代名詞。”

         劉志文主編《廣東民俗大觀》“珠江三角洲婚禮俗”云:“到第二天早晨,新郎新娘起來,得對家翁家婆及各叔伯行拜請茶,然後新娘要去‘陪娘仔’。三朝,男家準備了許多粉糰及食物,給新娘拿回娘家去,叫做‘返面’(回門)。值得一提的是,燒豬在廣州的舊式婚俗中,有著非常奇特的意義,舊婚俗新娘‘三朝’入廚房煎粉糰(俗稱‘薄撐’)後,便要更衣回娘家。男方須準備些燒豬送去女家,這才證明新娘是白璧處女。因而新娘回娘家有沒有燒豬吃,便成為評判新娘是否貞潔的準則(廣州舊時有一種婆子專門配藥給女子吃,叫做‘裝豬’)……‘余有嶺南雜詠,內一絕云:閭巷誰教臂印紅,洞房花影總朦朧,何人為定青廬禮,三日燒豬代守宮。’所以新娘若被稱為‘唔食得燒豬’,那就是指她曾經偷過漢子於前。”




         上述資料顯示廣州婚俗裡,三朝回門必須有燒豬,沒燒豬即新娘為非處女。此外,另一種作法是送去割下雙耳的燒豬,以示新娘非處女。這些都是古代殘酷的鄙視女性遺存,男子可以風流,女子必須貞潔,對女性極為不公平。醫學已經證明,不是每個處女在初夜都會落紅,曾經對一些女性做調查,就有數個女性表示初夜完全沒落紅。若活在古代的廣東社會裡,她們會遭到惡劣對待,或被訴訟,或被退婚,或被男家鄙視,受盡欺凌。

         只要對某個群體造成傷害的,就可歸類為“陋俗”,必須剷除之。幸虧隨著時代發展,人們不再重視處女與否,當今社會婚前性行為極為普遍,所以“不送燒豬”或“割燒豬耳”的陋俗,也就煙消雲散了。如今的送燒豬只是一種禮俗,是送給女家的一份大禮。

         我國客粵送燒豬風俗在上世紀發生演變,已不在三朝送,而改在婚禮當天,甚至提前到過大禮之時,有些甚至以“燒豬紅包”代替燒豬送給女家。從上世紀開始,福建與潮州人在喪禮上,女婿得致送一頭燒豬祭祀。所以客粵人就笑稱閩潮人死後才有燒豬拜吃,而客粵生前就吃,先吞進肚子裡享受到了。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1年12月1日。

2021年12月27日 星期一

福建“滷肉”



 

         福建人有一道美食叫做“滷肉”(北馬),也叫“五香”(中南馬及新加坡),在許多咖啡店或小販中心均有售賣。主要是油炸的食品,配合醬料蘸著吃,洋溢著傳統味道。

         傳統滷肉裡的小食品計有:肉捲、蝦餅、薄餅糋(tsinn)、豆乾、滷豬頭皮、滷蛋、芋糋、番薯糋等,經過油炸切塊,再配上切塊黃瓜。其醬料有兩種(或單一種辣醬),一是辣醬、一是甜醬,紅色的辣醬會撒上很多的塗豆脯(花生碎),味偏甜辣;黑色的甜醬較粘稠,味道偏甜,蘸著醬料吃,香味四溢,酥脆爽口,令人愛不釋口。福建話的“糋”可作名詞兼動詞,放在食物前多做動詞,通常指大鍋油的炸,如:糋豆乾、糋油炸粿、糋肉等等。放在食物後多做名詞,指油炸的食物,如:薄餅糋、馬花糋、老鼠糋等等。

         各地的滷肉略有不同,滷肉裡的“肉捲”是以豬肉碎混上蔥頭碎等香料,以豆枝(腐竹,古早時多用網紗油)包裹成條狀,它在太平被叫做“肉捲”,檳城叫做“滷肉”,中南馬新加坡叫做“五香”,中國福建閩南有稱為“五香(捲)”或“雞捲” 等。傳統的肉捲是採用豬肉碎,檳城多用較為粗顆粒的肉,後來有的是整條的肉做成,省下切顆粒的工作。稱它為肉捲可謂名副其實,是以肉捲上豆枝而成;稱它為滷肉則顯得不大正確,因為它是炸的不是滷;稱它為五香也可以,蓋因它有放五香粉調味。

         滷肉裡的“豬頭皮”,即以整個豬頭的肥肉及耳朵切塊,配上五香醬油蒜頭香料等長時間滷煮,肥肥軟軟,“滷肉”沒了豬頭皮,就顯得美中不足。




         福建同安與石碼的五香極為出名,同安的宴席頭盤(冷盤),第一道就是“五香捲”或“滷水拼盤”(福建朋友提供資料)。曾在福建安溪吃過雞捲,迄今依然回味無窮。

         在檳城,這道美食叫做“滷肉”,中南馬新加坡叫做“五香”,均指美食裡的“肉捲”。雖然此道美食在太平也叫做滷肉,不過是指滷豬頭皮而不是肉捲。肉捲在太平被叫做肉捲,在檳城稱為滷肉,在中南馬新加坡叫做五香,同一個食品,在不同的地方卻有不同的名稱,真的耐人尋味!

         隨著時代的發展,滷肉的變化極大,近年的演變是小食品多元化,加了許多新食品,如各種口味魚丸、肉丸、魚餅、加料豆腐、海鮮腐皮、魚肉、皮蛋、雞翅膀、皮蛋雞等等,近年更是採用冷凍或西化的食物,如蟹棗(蟹柳)、雞肉塊(nuggets)、香腸等。有一些不再動手做,全採便料及冷凍食品,所以滷肉裡見不到滷豬頭皮、薄餅糋、肉捲(若有,也是購買的冷凍貨)等等傳統食品,甚至醬料也是買的。




         所謂美味在民間。古早時神廟演梨酬神,一般都會聘請傳統戲劇表演,通常會有一些小販跟隨戲班到來售賣各種小食,這種小販就叫做“走棚跤”(福建話,跟著戲班跑的流動小販),它們跟隨戲班到處流動售賣,沒固定地區,戲班到哪就跟到哪,沒“戲檔”(沒表演)時也隨著休息。饕餮們最喜愛這種小販,它們的滷肉還是傳統味道,有滷肉、肉捲、蝦餅、滷蛋等等,都是親手做的,醬料也是親自調配煮成,味道依然傳統。部分城市地區的變味了,郊外鄉村地區的還是保留古早味,若遇到走棚跤,不要錯過“戲棚跤”(戲棚下)的小販哦!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1年11月24日

2021年12月22日 星期三

保庇平安天官鎖


 

         經常會見到嬰兒或小孩子,手腳上穿戴著手鏈或腳鏈,頸項有項鏈等物,這些有是金打造,或是銀、“蘇砂”製造。手腳鏈通常配有小鈴鐺,在嬰孩走動時會發出叮叮噹噹的響聲,可讓看顧者知道嬰孩在轉動或爬走,而注意其行動安全。傳統習俗認為手腳項鏈彷彿手銬、腳銬及枷鎖,將嬰孩給拴住了,不被鬼怪抓走而長命百歲。

          戴在嬰孩頸項的有一種叫做“天官鎖”的保身器物,古早時曾經在我國出現過,當今已消失多年。天官鎖通常是銀製或玉器,一般刻有文字如天官賜福,長命百歲等等,或配有鈴鐺等小器物,形狀如古代的鎖頭,故稱。嬰孩穿戴天官鎖,祈求天官大帝賜福,保庇平安健康,快高長大,長命百歲。嬰孩時期的抵抗力極弱,人們往往祈求神明保護讓嬰孩渡過疾病難關,天官鎖宛如一個鎖頭,將嬰孩的魂魄與軀體給牢牢鎖住,不讓鬼差捉走而活到長命百歲。

         黃韻旻:〈天官鎖〉文中提到:“閩台一帶,給至交的親朋戚友家小男孩慶周歲時,喜歡送個‘天官鎖’的禮品給小孩。所謂‘天官鎖’是用一薄銀片(或銅片),打成鎖形,正面還鐫刻上‘天官賜福’、‘長命百歲’、‘富貴吉祥’等字樣。‘天官鎖’用一條銀鏈子串著,讓小孩子佩戴胸前,據說能辟邪卻痛,百無禁忌。”

         關於天官鎖有個傳說故事,清朝康熙年間,有個貝勒(王爺)到處強搶民女,姦淫成性,百姓怒不可遏,紛紛告上衙門。時任京兆尹是福建漳州人唐朝彝,鐵面無私,剛直不阿,接到許多百姓控訴女人被強搶姦淫的狀子,即刻逮捕貝勒歸案,經過公審判了死刑,此事驚動了皇家族親,皇太后為了挽救貝勒,就提出六不殺的“單日不殺,雙日不殺,城內不殺,城外不殺,見天不殺,著地不殺”為難限制。可是唐朝彝極為聰明,終於想出了辦法來處死貝勒。他在城門內的廊道搭起一個台,擇在單雙日的交接時間(即今的零時),將貝勒斬首。貝勒頭頂城牆,腳踏台子,不在城內,不在城外,不在單日,不在雙日,如此一來,就符合了上述六個不殺條件。皇族聞訊怒不可遏,揚言欲捉唐朝彝剝皮挖心,康熙帝擔心此舉引起漢人的不滿而造反,對清廷的統治不利,便御賜一面“天官鎖”保護唐朝彝,讓他佩戴在胸前,任何人見到天官鎖彷彿見到皇帝聖旨,都不得對他下手殺害。唐朝彝知悉事態危險,藉機告老還鄉,一路平安到家。從此以後,閩南人相信天官鎖是個保身寶物,可保永無災難,平安無事。便仿製了天官鎖來給孩童戴在胸前(女孩就沒有),以祈求平安無災,健康長大,長命百歲,直到八、九歲才取下。(參考:黃韻旻〈天官鎖〉)

         當然這只是個傳說,不足為信。天官鎖只是個嬰孩保身器物,當孩子逐漸長大,大約到了十多歲抵抗力強大了,就可取下。現今在馬來西亞已經罕見有嬰孩戴天官鎖,此物也極其少見。太平古董商陳國首先生多年前在檳城花了數百元購買到一個峇峇人保存下來的天官鎖,他極為喜愛,當作民俗裝飾物而每天穿戴在身上。其天官鎖是玉器,上有纂刻文字“長命富貴”,邊框包銀固定,下有三條短鏈,分別掛著小鈴鐺、一個水果及打鼓老翁。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1年11月17日。

2021年12月12日 星期日

孩童佩戴的保身物


 

         馬六甲估俚文物館負責人曾台成先生取出館內一條古老的小孩“保身物”,說出它背後的故事,它是老估俚從福建南來後,繁衍子孫後代留下的遺物,藉保身物的力量來保庇孩子平安健康,快高長大。

         台成說,保身物共有九項小器物,皆是銀製品。傳統習俗上每逢閏年,子女們會給家裡老人家購買銀飾品,意為給他們添福添壽,這些也可當作陪葬品。因此,銀器就有了添福壽的象徵,某些地方的福建話“銀”諧音“運”,銀也有了補“運”的吉祥諧音。

         這條項鍊共有九項銀器物,計為:印、碗、三合牌、七星劍、符筒、月斧、雲板、天官鎖、刀。台成對於九項器物做出了下面的詮釋:

         印:即符印,一般符印均有消災解厄之效,藉此保庇孩子無災無難。碗:意義是給孩子好養育,有得吃。三合牌:三角形的牌子,牌上花草圖案象徵孩子的根基。所謂三合即地支三合——寅午戊、申子辰、巳酉丑、亥卯未,藉三合的力量來輔助孩子八字的缺陷,希冀孩童根基受到三合的輔助而健康成長。七星劍(圖中的鑄成八星劍,應該是誤鑄):歷來是文官佩劍,武將佩刀,劍屬於文官文神之寶物,可斬殺關煞的凶神惡煞。符筒:用於置放神符或保身符之物,打開筒蓋把符放進筒裡密藏,避免受到潮濕。月斧:用於劈開(避開)邪靈鬼祟。雲板:上有文字“青雲亭觀音佛祖”,乃馬六甲青雲亭的保護物,雲板響聲可保護孩子受到觀音保庇平安。天官鎖:乃福建民間的平安保護物,類似鎖頭鎖住孩童的魂魄身軀,避免妖魔鬼怪的侵害。刀:武將佩刀,刀可砍殺關煞的魑魅魍魎。

         他繼續說道,古人藉吉祥保身物來保護孩童平安長大,一般只採用一項或幾項,這個共有九項,可見此孩童問題棘手,衝犯的關煞極多,必須靠如此多的寶物來護身。

         他說,關煞有很多種,而孩童關煞也有數十個,《通書》裡就有《廿六關煞》。從每個人的出生八字即可查到衝犯什麼關煞,孩童在一歲至三歲時,會因為衝犯關煞而多災多病。在廿六關煞裡頭,舉出數個關煞供大家了解,如四季關:“凡正二三月壬辰時生人犯此關,忌一歲出入凶喜事”;和尚關:“凡子午卯酉年辰戌丑未時生人犯此,忌入巷寺見僧尼”;金鎖關:“凡正二月申卯時生人犯此,忌帶金銀器物”。衝犯關煞的孩童十分多事,有許多禁忌,諸如不可參與紅白事、不可見到和尚尼姑、不可穿金戴銀,或百日內不可到出門、或不可見到井泉池塘溪湧等等,一些關煞可通過佩戴保身物化解之。

          古時候醫學不發達,孩童抵抗力較弱,人們相信神秘的保身物可保護平安健康,因此產生了林林總總的保身物,或通過巫術、宗教祝禱等等來達到目的,大家都抱著寧可信其有的態度,尋求保身物、巫術或宗教的力量來庇護,民俗或宗教無非就是讓人們尋求心靈上的慰藉。這九項保身物,可謂是一個罕見珍貴的古物,可保護孩童的健康成長。姑且不論是否有效,是否迷信,但它們起碼會達到慰藉人心的功效!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1年11月10日

2021年12月5日 星期日

婚禮上的湯圓


 

         眾所周知,湯圓是冬至的應節祭品與食品,除此之外,福建人在六月十五過“半年節”,也有做湯圓來祭祀祖先神明及品嚐。

         湯圓在婚禮上極其重要,先看文獻上的記錄。劉志文主編《廣東民俗大觀·佛山婚嫁風俗》:“深夜,舉行‘上頭’,掛字架(按家族輩次排序,為婚娶男子命字,即大名),並共吃糖水湯丸”;黃炳瑜撰寫閩南婚俗吵新娘〉文中提到:“新夫妻關在洞房裡,由一個男人拿著木梳、篦子分別在新娘頭上各梳三下;另一個女人在新郎頭上各梳三下,這叫‘上頭’,表明新夫妻已正式成了大人;最後,新夫妻同吃‘圓仔’、豬心……”;劉浩然著《閩南僑鄉風情錄》:“紅丸一般搓成直徑一點二公分的粒子,經開水鍋煮熟撈出,放於米篩中瀝乾水份待用,待到新娘入門的前一天,將紅丸加糖煮透後挨家挨戶分贈親堂及鄰居以及好友,以示報喜,這也就是婚前的‘惠丸’禮俗……娶親當天凌晨,新郎新娘分別在自己的祖廳舉行‘上頭’儀式,男家要以三碗紅丸擺在祖廳桌上孝敬祖先,女家則從男家盤擔取出四粒大如乒乓球隊特大紅丸擺在祖廳桌的四個桌角,俗稱‘桌角丸’。然後分別由屬龍的長輩男女為新郎新娘舉行‘上頭’儀式。這叫做‘上頭丸’”

         上述資料顯示,無論是閩粵都有“上頭圓”的習俗,而福建風俗還有“惠丸”的送親友紅湯圓報喜。上頭就是成年禮,當吃了上頭圓,代表就是成年人了,此後可以成人的身份進行民俗儀式。成年禮本來與婚禮分開,後來與婚禮結合為一,兩個禮儀合在一起進行。

         傳統上,婚禮前先進行上頭禮,儀式是祭祀天地神明祖先,祭品裡必須有上頭圓。湯圓顏色有些是全紅色,有些是紅白參半。通常由父母餵食,各餵兩粒,不可咀嚼,直接吞下腹。早期有的上頭禮是女子嫁到男家時,與新郎一起進行。

         除了上頭圓,新人進入洞房時,必須食“合房圓”,此為閩潮風俗。葉春生、林倫倫主編《潮汕民俗》:“新郎新娘到家後共入洞房,共坐於床邊,這時伴娘就要拿出一碗糯米湯圓或桂圓肉煮的糖水給他們吃,謂之吃‘合房圓’。一邊吃,伴娘一邊‘做四句’……新郎新娘各吃兩粒之後互換盅盞,再各吃兩粒,俗稱‘交杯換盞’,以示親密無間。這時伴娘再次‘做四句’……”;劉浩然在上述書中提及:“新婚夫婦要在洞房中吃‘相見丸’……新婚夫婦各人捧起木碗,每人吃了兩粒紅丸之後,由送嫁媽導演,互換手中的木碗,每人又吃了碗中另外的兩粒紅丸。這就是‘成雙配對’,‘交杯換盞’之意……”;林明義在上述書中寫著:“新郎新娘相對坐在新房的圓椅上,一同‘食圓’,‘圓’即糯米做成的圓子,約鳥蛋般大,加砂糖和水煮成,在‘冬節’(冬至日)和‘徙厝’(搬家)時食用,夫婦兩人起先各有食用,再交換食用,好命人在其中間為其為其服務,‘食圓’就是希望夫婦兩人能像團子一樣的圓滿和合。”




         合房圓(相見丸)吃了是祈望新婚夫婦在行房時能夠和合順利,蓋因古早的媒妁婚,新人未曾見過面,也未有行房經驗,存在害羞等因素的障礙,傳統上認為食了合房圓會解除行房的障礙。隨著時代丕變,男女自由戀愛,婚前性行極為普遍,合房圓也因此被淘汰了。我國早期曾有合房圓,禁忌咬破,必須整粒吞下腹,合房圓象徵夫妻和合行房圓滿,咬破就破壞了其意義。與我們截然不同的,西方婚禮的以刀切蛋糕儀式,把完美的蛋糕給切破,顯現其民族的破壞性極強。

         綜合上述,湯圓在婚禮上扮演一個大角色,除了贈送親友報喜外,成年(上頭)禮上象徵已是成年人,合房圓則有和合圓滿的象徵。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