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3日 星期六

孝杖

孝杖

马六甲峇峇丧礼上,孝眷们持着的孝杖长约2英尺。(圗:李永球)
太平的孝杖显得短小。(圗:李永球)
在傳統喪禮上,孝眷們都有持著一枝“孝杖”,或叫“喪杖”的東西。它由竹或木制成,頂段系著一小塊布,這枝東西的歷史可悠久了!
有兩千余年的《儀禮》雲︰“父親去世,孝杖是竹子的。母親去世,孝杖是桐木的。孝杖的高度與孝子的胸部平齊,都是根部在下。孝杖是什麼?是爵位。沒有爵位卻拿孝杖的是什麼人?是代理喪主的人。不是喪主卻拿孝杖是為什麼?是為扶持病體。孩童為什麼不拿孝杖?因為孩童不會為喪事累垮。婦人為什麼不拿孝杖?也因婦人不會為喪事累垮。”(《評析本白話三禮》)。呂子振羽仲氏輯A楊鑒曉潭重校《家禮大成》雲︰“父喪杖用竹,取其節歷四時而不變。母喪用桐杖,謂心內悲切,同于父也。長與心齊者,孝子哀戚,病從心起也。執此以扶其身耳。上圓下方者,象天地之義也。本在下者,順水之性也。”,又雲︰“顏師古以桐讀作通,凡竹木皆通達而生,治喪用之,以通情。”
從上獲知,孝杖是讓孝眷們當拐杖用,以扶持虛弱的病體。而且父喪用竹,母喪用桐,都有其象征意義。東方望編《家禮集成》的說法略有不同,其雲︰“男人取乎竹,女人取乎桐,男節在外女節在內是也”,又雲︰“竹節在外,表男理外務,故在外不得亂采野花,棄卻己家妻兒,當守節在外不可亂淫,但至死時定論……。桐木節在內,故女人理家內務不便向外,但夫出外後,婦人不得帶入男人回家居宿,丑聞不堪,應在家中守節死後定論……”。
在我國,也是父喪用竹,母用樹木(不知何種樹?)。北馬的孝杖已經不再是長及心口,大概只有8英寸長,杖頭系一塊小紅布(偶爾會見到系麻布的),持者為兒子、媳婦、女兒及男女內孫們。南馬馬六甲的孝杖,大概有2英尺長(以前峇峇的孝杖長及肚臍),福建和峇峇的杖頭纏金紙加紅布;客家人為金紙加麻布;廣府人的孝杖不同,是以白紙糊在杖上,剪成絲條狀,這種孝杖在北馬已經少見。甲州福建人的孝杖持者為兒子們及長孫︰峇峇人為兒子們及內孫們;廣府人為兒子、女兒、媳婦、長孫及長孫媳。孝杖在送葬後,就插在墳墓上。顯見各地習俗有相同之處,也有不一樣的地方。
台灣的孝杖已縮短為一尺二寸,由實用物演變成為象征性之物,只有少數地方還是長與心齊。杖頭有包麻或五色布(紅、藍、白、苧、麻)。母喪的孝杖,有不用桐木而用苦苓或刺昌,可能當地不產桐木,但不論用什麼木,與禮經相同都有籍以表達感懷母恩的意義在內。(徐福全著《台灣民間傳統孝服制度研究》)
東方望編《家禮集成》云︰“孝子杖不得揭紅布”。對于本邦的包紅布孝杖,的確令人感到納悶?
近年來,佛化喪禮大興,有革除孝杖,改以持鮮花的。顯然,這是抄襲西方的作風。
或許有人說,中華文化包容性大,可以接受這種作法。包容性是指接受別人的東西,但不是采用人家的卻把自己的革除掉!好比說,我們可以接受西方及現代的建築物,卻不是把愈來愈少的傳統古建築拆掉,以西方建築取而代之!我們的傳統習俗需要認識與保護,這方面,日本及台灣作得很好。要革除之,請給一個理由!
比較折中的包容方法是持孝杖也持花,這將增加人們的負擔。孝杖的持者僅為一小部分的孝眷,而花卻是所有孝眷及親戚們都可以持的。顯然,花的消費比孝杖多。
孝杖有其價值與意義,且是我們傳統習俗的活文物,是我們珍貴的文化遺產,應該以人文的觀念來認識及愛護它。以“花”代“杖”,我不能認同!
星洲日報·星洲廣場‧田野行腳。图文:李永球。(2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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