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0日 星期日

峇株巴轄的喪禮

峇株巴轄的喪禮

客家香花派的破沙龍
女婿聘請樂隊為岳父致祭送殯
孝子的孝巾左短右長,代表正帶著父親之孝。
這次到峇株巴轄,在趙友福先生的安排下,專訪了一家辦喪事的王姓人家,祖籍福建詔安。
來到殯儀館,看到大燈寫著“王衙”,主人王先生說,其祖父告訴他,王姓者不可寫“王府”,古代乞丐的家才叫做“王府”,所以王姓者改為“王衙”或“王門”,因為古時候王姓人家多為官,故採用“衙”字。
這個說法首次聽到,實在不一樣,與北馬的說法大相徑庭。我在北馬的調查是古時候,“王府”屬於千歲(王爺)的府邸,普通人不可使用,故改用“王衙”,可是“衙”的字義也屬於官家的啊!
其訃告上的逝者年齡不積閏,就寫上實齡。王先生說,積閏者必須活過廿四個閏月,方有資格享有積閏的“三歲”,其已故長輩壽高八十四歲,已有這個資格,可是他們不採用積閏,那是將長輩積閏的“三歲”留給子孫,有祝福子孫長命百歲之含意。這種說法也是首次聽聞,真是不走萬裡路,不知萬裡俗啊!
他載上的孝巾是一塊長白粗布做成的白頭巾,中間別上一塊小麻布,尾部左短右長,代表現在正帶著父親的孝。當地的孝眷不穿鞋,而是白襪子,直到送殯到山上時才除下,丟棄於山上,這種風俗在南馬很普遍。以前是穿麻鞋的,也是丟棄於山上,後來沒了麻鞋就以白襪子代替。所以在南馬的塚山上,常見丟棄於地上的白襪子。
柔佛北部的風俗與馬六甲極為相似,也是將“飯亭”(紙屋)擺在棺木之前。女婿得聘請樂隊給岳父母送殯,北馬是女兒聘請樂隊的,其實無論是女兒或女婿請樂隊都一樣的。不過峇株巴轄則將女婿聘請樂隊一事寫在布上懸掛起來,讓大家知悉。
我也到居鑾參觀一場喪事,那是祖籍客家的,聘請了客家佛教香花派在主持法事,只見香花僧與類似判官的同事在對話,語言幽默,在破沙龍(破地獄)時,判官也很搞笑地跑,令人捧肚。沙龍以沙做成,放上錢幣,加上色彩、旗幟、雞蛋、香燭等等,兩隻沙龍共有4個祭壇,一個在前端中間,3個在尾部,祭壇也是“門”的代表,分別代表鬼眾門、金橋門、長生門等等,另一個內部的是供奉逝者的神主壇。壇的佈置有6支紅黃青藍白紫色旗,還有小牌樓寫著門的名稱,香燭祭品,多粒雞蛋被分別畫上五官或寫上文字,諸如十二地支、龜蛇(代表龜蛇二將)、天地人佛畜鬼及目連尊者等等,各有其代表性。孝眷身上衣服別著一道青色靈符,以避衝犯。香花僧帶領子孫跑動破沙龍,場面熱鬧。首次見到客家香花僧的法事。
在南馬也見到當地的銘旌(俗稱女婿布),一些開頭寫“大德望”(男性專用)或“大懿德”(女性專用)。可是一些卻是寫“公元二零一三年”
開頭。曾經在這裡說過,以前銘旌開頭的“中華”或“民國”是國號,不是紀年,後來在檳城看到“公元”開頭的銘旌,那是因為殯儀業者以為“中華“是紀年之故,因此鬧出錯誤。“公元二零一三”的開頭式是不正確的,希望殯儀業者多加注意。
南馬柔佛的孝燈(大燈)有個特別之俗,即一個燈籠上有藍、青及紅3種顏色的文字,色彩繽紛,令我感到費解。我特此專訪了黃勇猛紙料店的東主黃勇猛先生,他說,具有祖父母身份的逝者喪禮之孝燈文字,一律紅色,沒祖父母身份者則採用這種三色孝燈。

星洲日報/文化空間。圖文:李永球。(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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