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6日 星期六

清明又尋墓

清明又尋墓

呂振同墓已經10年沒人掃墓,斜躺在地上多年。
數年前,友人呂洲民先生托我尋找其祖父之墓,蓋因10年前他和伯父給祖父掃墓時遍尋不獲,伯父說找不到就算了,將祭品及紙錢在祖母之墓“寄拜”焚燒,請祖父過來祖母墓處一起享用吧。
為了此事洲民耿耿於懷,其伯父在幾年前逝世後,他就拜託我代為尋找其祖父墓。他告訴我祖父名為呂振同,祖籍福建南安,墓在太平都拜福建公塚山高之處,又說是日據時代埋葬的,這樣就容易多了,將範圍縮小在那一帶,我有信心找到。這次我要求他及其妹一起陪我尋找,希望借助至親精神力量之感應而完成。
今年清明節時期,我們3人全副“武裝”(戴帽及長袖衣等),帶了粉筆和鋤頭相約上山,從福建公塚山高處開始逐一尋找。這裡屬於“無鐳塚”(免費墓地),墳墓造型簡單,幾乎大同小異,只是立個墓碑;一般墓碑文字分淺雕或深雕,均視當時的經濟能力而為,窮人家文字當然是淺雕的,日子久遠,便顯得不清楚難於辨認,那就得靠粉筆塗之查看。可是一些墓碑文字不僅色漆脫落,白色的花崗岩加上淺雕,即使塗上粉筆也無濟於事,這種情況最好是採用馬克筆直接塗在文字凹處,反而會看得一清二楚,但我們又沒準備馬克筆,因此很辛苦地辨認文字。
從上午10時開始尋尋覓覓,艷陽高照,皮膚灼痛,人也容易疲倦。我習慣在太陽底下尋墓,倒不覺得怎樣,而且我對於墓碑文字也很熟悉,只要不是淺雕的,從遠處用眼睛一掃就能大略看出碑文。但這裡淺雕墓碑多,碑文多年沒人掃墓而色漆脫落,沒辦法下,就得逐一地仔細查看了。
由於洲民報錯地點,我略微知道日據時代墳墓所在之處,就漸漸往右移到更深之處尋找,那一帶幾乎尋完了,就在11時多,無意中發現一個仰臥半斜躺在地上的墓碑,紅色文字清楚顯現“呂振同墓”,啊,就是它了!極為高興,馬上以“猴叫”(民間習俗在山不叫名):“嗚……嗚……”地呼喚他兩兄妹,但他們已經累倒,躲在樹底下乘涼休息矣。可能大家以為尋墓是簡單不過的事,其實並非好受,這也是一種“專業”,非專業者有時候付出事倍功半的代價也一無所獲。
帶他們過來仔細觀察,墓頭文字是“南安”,中榜“顯考呂振同墓”,上款“民國卅三年”(1944年),下款“男:清旗、良德、良坤、良榮,女:蓮葉、蓮枝”,編號“為四十七”(號碼為蘇州碼)。確認無誤後,他們很高興及激動,並向我表示感謝萬分。10年了,墳墓還是完好,只是墓碑斜倒而已。
又,在尋墓時,遇到一位鄭老師,她問我進贅(入贅)的女婿稱謂應當如何書寫?原來其父有3名女兒,沒兒子,其父要求其夫進贅,丈夫也答應。其父買下一塊墓地,做好“生基”以備百年之用。墓碑上的進贅女婿當如何書寫?她問了一位老法師,說是女婿改為她的姓,她則改為丈夫的姓就行了。可是企業墓園的負責人跟她說,寫作“從婿”。
沒錯,進贅的傳統作法的確是男改女姓,女改男姓的。但進贅也分數種,有些不是完全進贅,生的兒子得讓出一個或指定數目給女家做子。這種情況的進贅女婿應該叫做“贅婿”,鄭老師的夫婿與這種進贅有點類似又不同,但都可歸類為“贅婿”。台灣方面的資料,也是採用贅婿的。“從婿”乃不正確的稱謂,不宜採用。

星洲日報/文化空間‧圖文:李永球。(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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