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 星期四

吉蘭丹“赤腳”的喪俗

吉蘭丹“赤腳”的喪俗

黃飛龍先生
吉蘭丹的門頭粿(面頭粿)與登嘉樓的差别不大。

趁著吉蘭丹福建會館文教組邀我講座之際,也到距離哥打峇魯大約20公里的“赤腳”(Kampung Tokong)做田野調查,此地是傳統福建人聚居之處。經過當地人士的介紹,我專訪了負責喪葬禮儀的黃飛龍(73歲)。
黃飛龍祖籍福建,乃第六代華裔,講福建話,會馬來文,不懂中文。其中文名字是根據他說出的Uwi Pui Liong記音。身份證名字是Uwi Fung Liong,那是昔年馬來同胞以爪夷文寫下其名字時出現的變音差錯。他在當地負責辦理喪事也有十餘年的歷史。
黃飛龍說,喪禮上得喂逝者喝金酒,當閻王問為何而故?就說是“飲酒死”,不可說“含金死”,儘量不講話,因為嘴裡含金。難怪福建話裡有句罵人的話“汝嘴含金啊?”意為問話你都不回答,就像嘴裡含金,擔心說話時金掉下來似的。
他說,再以一塊豬肉塗抹逝者的嘴巴,告訴他說:“汝生了”(你出生了),蓋因死亡就是“出生”,有祝福逝者重生之義。在棺材上中間放個香爐,6枝蜡燭圍插爐內,12碗湯圓擺在香爐的兩邊,一邊各6碗,此俗之意是請逝者入新厝(棺材)。再以一個簸箕,由長子豎持著,其他兒子及孫輩們跟在後頭,順時針方面繞棺走三圈,又逆時鐘走三圈,此為“過棺”。
奠祭儀式方面,當地也分內靈(內桌)及外靈(外桌),內靈為門頭粿(面頭粿)兩個、麻糍兩盤(糯米煮熟做成小圓形並混上芝麻砂糖等)、白龜兩個、白髮糕兩個、米糕兩個、豆包兩個、牲禮三副、八樣配(餸配,即菜餚。倘若是五牲,則得用十二配)、一碗飯(插上一雙筷子)、酒茶各一杯,不可拜祭香蕉、黃梨和西瓜。外靈祭品以紅色為主,如紅龜、紅米糕、紅髮粿等等。
壽衣穿三、五或七件,穿壽衣得進行“套衫吃麵線”儀式,長子站在矮凳上,頭上戴插有竹心(竹葉)的帽子,吃了麵線象徵長壽,帽子拋上屋頂上。
整個儀式不燒紙屋(靈屋),只燒紙錢,多數不請僧道唸經。香採用青紅兩色,內靈燒青腳香,祭品全部插上竹心,意為這是僅供給逝者享用的祭品,其他亡靈不可來搶吃。外靈燒紅腳香,外靈祭品不插竹心,乃供已故親戚朋友的亡魂來品嚐。
停喪期多為3天即出殯,設使出殯日遇到初一或十五,則必須改日期,延長停喪期至5天出殯。出殯時,每個兒子都拿一盞紅色燈,並拿回家中,直到做三年燒化。父喪持竹子的孝杖,母喪持樹木的孝杖。拜祭方面,兒子們及親戚們均為四叩首,兒子有進行奠酒(灌茅)。女婿上兩枝香,一青腳香(插在內靈香爐),一紅腳香(插外靈香爐)。孝服為白色衣褲披麻,以前出殯後有帶孝(別上小塊麻布),現在少見了。
出殯後安靈在家裡,靈桌後供奉椅子,逝者衣服就披在椅子上。早晚得“拜飯”祭祀到四十九天。早上7點拜飯,一碗飯,兩樣菜(菜餚),茶酒各一杯,下午6點左右又拜飯,拜飯時間不可遇到露水,不然逝者魂魄會看不到路而無法行走。過了四十九天拜飯後就除靈,改將逝者香爐供奉在一張桌子,此後只在初一十五拜飯,直到3年(24個月)。倘若欲立墓碑,則必須在49日內完成。
不過,當地的風俗“頭七”做正日,“五七”(35天)是女兒做的旬,四十九日也一起做“百日”,對年(週年)也是做正日,過了對年的100天,就可選個日子做“三年”,三年也是“合爐”的日子。
原來赤腳的風俗很特別,當地流行“四十九算百日”,“一年足,三年假”,“對年正,三年假”。即是說週年必須做正日,三年之日則不做正日,通常都不足24個月。新墓就得早一天祭祀之。
傳統風俗有“三年,兩年足”,意即做三年其實只是24個月,丹州卻提早不足24個月,而且四十九兼做百日也很特別的。真的不走萬里路,不知萬里俗啊!

星洲日報/文化空間‧田野行脚。图文:李永球‧201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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