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

喪禮的種種問題

喪禮的種種問題

傳統喪禮被人們批評為封建迷信,批評者往往以本身或宗教立場大加鞭撻,完全否定傳統民俗。雖然不否定喪禮有一些陋俗及“迷信”成份,但是“迷信”應該如何來界定?比如說,停喪期間要把貓趕走或關起來,不然貓跳過遺體會導致屍變,這當然是迷信之說,其真正的原因是為了防止貓抓破遺體或壽衣而編造出來的說法。因此,迷信與喪禮應該分開來談,是民俗就不是迷信問題了。況且有些被視為迷信的民俗起安撫人心的作用,那麼就具有了民俗之功效。
傳統喪禮也應該與環保分開來談,一些人批評喪禮焚燒紙錢明器不環保。世界上許多宗教及民俗不環保的也很多,比如佛教密宗的火供及煙供、英國維京火祭節等等,通通講環保,將都面對消逝問題。在中國已經有人察覺火化遺體也是不環保,因此有人提倡恢復土葬或其他更好的處理遺體方法。環保已是現今整個世界都關注的切身問題,大家應當在一年365天,每天24小時節能減碳,並從本身生活起居小習慣做起,這樣對遏制惡化的環保問題會有更大的幫助。至於喪禮、宗教及節日裡的焚燒物品,應當尊重而不是苛責之,這樣才會使民俗及意義延續流傳。當然,我們也不應該鼓勵燒過多的明器,一切適可而止。
喪俗與環保問題,徐威雄博士有特別見解,他說:“古人深信,一個懂得慎終追遠的社群,必然是個民德歸厚的社會,這點其實最符合今天的環保吁求。環保不外乎是一顆感恩的心,教人珍惜地球資料與生態環境,今人若知喪禮寓教此義,就絕不會盲目排拒,欲必去之而後快。”
喪禮當然存有陋俗,諸如窮者為了面子而大事辦理,結果因此負債,這樣就違反了喪禮的意義。窮人就得節約辦理喪事,富者不妨多花些錢,這樣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還有民間有“吃完三頓”之說,即逝者如果在晚餐時間後逝世,就被認為吃完三餐,子孫會因此困苦沒飯吃,必須向天公乞求,求回“一頓”留給子孫,這些在古籍上並沒記載,都是民間後來產生的習俗,雖然很不合理,不過進行者覺得心安,倒就未可厚非。又有丈夫舉行“跳過棺”儀式後可以再續弦,而女人就得三從四德,不能再嫁,這是歧視女性的陋俗;尚有只能兒子持幢幡,女兒不能,但近年開始見到無兒子者由未嫁女兒持幢幡,實是可喜現象。還有入殮時不允許孝眷觀看,近年開始有孝眷堅持“親視殮禮”,這樣可以避免值錢的隨葬品被盜走,也可避免棺材內被人放進不明之物。
此外,帶孝時期是否可以辦喜事?這是經常有人面對的習俗問題。以前有百日內“趁孝娶”的風俗,即家裡長輩逝世後,可以在一百日內為晚輩辦喜事,不然就得等3年(24個月)後了。百日內趁孝嫁娶的人家,不得掛紅彩(有刺繡八仙等人物及“榮華富貴”等文字的紅彩布),只能掛紅布;拜天公上頭時,長輩也不能上香,只有新人自己上香膜拜。古代沒有“趁孝娶”這回事,那是後來因為情況需要而衍變來的。隨時代的發展,現今社會的帶孝及安靈時間銳減,因此我們不需要墨守陳規,一成不變,不妨依據情況斟酌處理。
儒家的思想具有理性的特質,《禮記》說50歲的帶孝者不必極度哀傷,60歲的帶孝者可以不必哀傷,70歲的帶孝者可以照常飲酒吃肉,因為上了年紀若哀傷及不吃東西,對身體不利。以前居喪期間不可洗澡沐浴,《禮記》卻有頭上有瘡就要洗頭,身上有瘡就要洗澡之說。可見一切都可依現實情況變通處理。所以居喪不洗澡之俗,流傳到炎熱的我國就被淘汰,因為地處熱帶國家不洗澡,實在不符衛生。
(星洲日報/田野行腳‧。李永球)20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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