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 星期日

姓氏不死 · 遗产分配

姓氏不死 · 遗产分配

中国及台湾,人逝世后,姓名一起圈起来。我国是姓氏不圈。
北马的丧事灯笼,姓氏是黑色的。表示人逝后,姓氏也跟着走的。
民间有一种说法,人一旦逝世后,其名字也跟着死后,不过其姓氏却是不死的。另一种说法是,人死后名字也跟着死了,其姓氏却交还给祖先,姓氏也是不死的。
        在这种观念之下,民间就有了一些配合的习俗随着出现。最常见的是丧事大灯和墓碑上的姓氏以红色书写,以及报章讣闻、一些特刊书籍、会馆神庙等碑志上,会为逝者的名字画上一个四方形的框子,表示此人已故,可是其姓氏是不画进框子里的。这些些,均是代表人死了姓氏不死的习俗。如果是这样,神主牌上的姓氏却与名字一样颜色,怎么不也一样改用红色呢?如果是这样,逝者今后就不可再称呼他的姓氏了。比如“陈亚九”,逝世后干脆就称为“亚九”,凡故后姓氏不再采用,应该是这样才能显出姓氏“不死”。
        北马福建人没此习俗,人逝世了,姓氏是跟着他的,所以大灯的姓氏是书写黑色字,墓碑上的姓氏也与名字一样颜色,不是红色。
        中国及台湾在这方面是姓氏与名字都一样在逝世后连用,打框框时是连名带姓一起打入四方框子了。这表示姓氏也是跟着逝者。个人接受逝世后姓氏跟着逝者,所以大灯等之姓氏宜用黑色,打框也得将姓氏一起框起来。
        去年接到北马一间律师馆的电话,针对一个家族争遗产之官司,要我出庭作证。在请教前辈张少宽(他也数次接到类似的电话),觉得“不作中,不作保,不作媒人三代好”,于是拒绝了。
        遗产分配在现代社会,可以在生前委托律师立下遗嘱。在以前我国华社,一些富有者会委托社会显达或长辈处理,一些则选择生前先将财产分配与儿子们。生前分配的,多数会遭到子孙们的不孝对待。一些贫穷人士的微薄财物,也会委托社会闻人处理,如将金饰品或棺材本(料理其后事的款项)嘱托闻人代收,待其百年之后才一一分配予其后代,若是棺材本就由闻人代为其办理后事。另外有一种很穷苦的苦力,他们生前就把棺材本嘱托给棺材店的老板或闻人等为其办理后事。迨两脚一伸,起码有一副棺木安身长眠,无需担心没人收埋。
早期的人较忠厚诚实,许多拿财物寄托给社会闻人的,闻人都不是很认识他们。如果起了贪念,这些财物就会被吞食了。当然也曾经发生这样的事情,毕竟还是罕有。
传统的遗产分配,只给儿子,不给妻子和女儿,女儿在出嫁时就获得嫁妆,富有者给女儿的嫁妆是颇多的,除了金饰品外,甚至橡胶园丘房屋等等。所以,女儿分配得嫁妆,就无权再享有遗产了。妻子没有遗产是最糟透的,往往遭遇不孝的后辈虐待。
来到我国后,华人的观念随着英殖民地政府的法律而改变,女人也可享有遗产的分配。比如1921年太平一位富豪逝世,他就将遗产分成三份,一份给妻子,一份给长子,一份给其他五名儿子。至于现在许多人已将遗产分配给女儿了,一视同仁对待是正确的。
福建人有“大孙做尾子”(长孙可当作幼子论)之俗,长孙也可以分配得一份遗产。此外,过房子(兄弟或亲戚让出儿子,过房给有关者当过房子)也有权获得遗产,不过过房子得兼祧其香火,必须供奉过房父母的神主牌位。倘若不祧香火供奉过房父母的,就无权分遗产。
《星洲日报·文化空间·田野行脚》圖文:李永球(201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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