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 星期二

祭祖的意義


祭祖的意義



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每逢先人忌日或大节日,孝子贤孙都得祭祀如礼。
有一次,辜鴻銘给祖先叩頭,外國人說,這樣做你的祖先就能吃到供桌上的飯菜了嗎?他反唇相譏:你們在先人墓地擺上鮮花,他們就能聞到花的香味了嗎?
一談起祭祖,一些華人基督教徒不僅反對,甚至還抨擊得一文不值,還說因爲生前不孝所以才祭祖懺悔,或說生前孝才重要,死後再豐富的祭祀是沒意義的。他們故意詆毀我們神聖的祭祖傳統最令人遺憾,言談中彷佛他們不祭祖的都很孝順,我們祭祖的都是不孝長輩者。事實上孝或不孝與祭祖是沒關係的,不祭祖者中的不孝者也不乏其人,祭祖者孝順的更是數不勝數,爲了貶低人家來擡高自己,而將祭祖與不孝畫上等號,實在令人反感!
所謂孝,除了生前盡心奉養及死後祭祀外,更重要的是順從他們的意志。無論閣下信仰什麽宗教,你的長輩和祖先沒信仰它,你就得以傳統禮儀來祭祀他們,而不是以你自己的宗教儀式。所以那些不尊重祖先,以本身宗教儀式來強逼祖先接受者,如何能說是孝?
我們的傳統喪禮直到祭祖禮儀,完全依照華夏古代傳統的規制。爲什麽要祭祖?現在就從儒家的古代文獻找出關於祭祖的意義,好讓大家了解。
《周禮•地官司徒第二》:“……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施行十二種教育:第一種以祭祀的禮教民尊敬,那麽人民就不會苟且隨便。)【1】。所謂十二種教育,祭祀之禮排第一,通過祭祖可教育人民不忘祖先,對長輩行孝道。
《禮記•祭義第二十四》:“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致愛則存,致愨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祭祀的那天,當主人進入廟堂室中的時候,隱約地必定見到了親人安處在神位上;當主人轉身走出室戶的時候,肅穆地必定聞見了親人的音容……由於極爲熱愛,雙親就永遠存活在心中;由於極爲摯誠,雙親的形象就永遠顯著。顯著的形象、生存的風貌在心目中永不淡忘,那怎能對他們不恭敬呢?)【2】;“君子生則敬養,死則敬享,思終身弗辱也。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君子對於父母,活着的時候就恭敬的奉養,死後的時候就誠敬的祭享,總考慮自己畢生不使父母蒙受恥辱。所謂君子有終身之喪,那就是指父母的忌日說的,因爲每年都要遇到父母去世的那天。)【3】;“唯聖人爲能饗帝,孝子爲能饗親。饗者鄉也,鄉之然後能饗焉。”(唯有聖人才能夠真誠地祭饗上帝,唯有孝子才能夠真誠地祭饗亡親。饗字有嚮的意思,誠心嚮往,一心歸嚮,然後才能進行饗祭,才能使神靈接受饗祭。)【4】;“庶而饗之,孝子之志也。”(熱望神靈能夠享用祭品,這是孝子的心意呀。)【5】
《禮記•祭統第二十五》:“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凡治理人民的途徑,沒有比禮更急要的了。禮有吉、凶、賓、軍、嘉五個義類,沒有比屬於吉禮的祭禮更重要的了。)【6】;“是故賢者之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爲。此孝子之心也。”(因此,賢人進行祭祀時,能表達他的誠信與忠誠……參照季節而進薦鮮潔的祭品,如此而已,此外並不請求鬼神給自己什麽佑助,降什麽福祉。這就是孝子的心意。)【7】“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是故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養則觀其順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而時也。盡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所謂祭祀,就是用來追補生時的供養,繼續生時的孝道。所謂孝,從音訓上說,就是畜的意思,對父母的敬愛至情畜積於心就是孝。順從道義,不悖倫常,這就叫做畜。因此,孝子事奉雙親有三項階段要求:父母在世時要供養,父母去世要服喪,服喪期畢要祭祀。供養時看他是否恭順,服喪時看他是否悲哀,祭祀時看他是否誠敬與及時。能夠盡心致力地做到這三項,才算是孝子的行爲。)【8】
《論語•爲政第二》:“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孔子說:“父母在世的時候,按照禮的要求來服侍他們;去世以後,按照禮的要求來安葬他們,按照禮的要求祭祀他們。”)【9】《孝經•紀孝行章第十》:“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孔子說:“孝子奉事父母,平素居處能盡其敬重之心,日常供養能極其誠悅之態,若病殘衰老便非常憂慮而精心護理,若不幸去世則哀傷之至並周全料理喪葬,凡行祭祀都是竭盡虔誠而端莊恭敬。這五個方面都能做到並做好,然後才能稱得上是孝子事親。”)【10】。
上述幾段闡釋儒家傳統強調的是生前孝順長輩,死後得祭祀之,每逢忌日都得祭祀祖先,還得誠心誠意態度恭敬祭拜。這樣才稱得上“孝道”!假如生前不孝,死後才來祭祀,這種人不配稱“孝”。設使生前孝順,死後卻不祭祀,這種人也稱不上“孝”!
某些人經常批評祭祖習俗的不是,這一點,《禮記•檀弓下第四》有這麽的闡釋:“……未有見其饗之者也。自上世以來,未之有舍也,爲使人勿倍也。故子之所刺於禮者,亦非禮之訾也。”(……不論葬前在奠中供養的食品,還是葬後在祭中設置的食品,即使誰也沒有見過死者享用,可是自上古以來從沒有廢止這種禮法的,爲的是使人“事死如事生”,永遠不背棄他“先人”。所以說,你對禮的這種指責,實際上也並不是禮本身的疵病。)【11】。意思是說祭祖能讓人們不背棄祖先,那些對祭祖之禮的批評者,並不瞭解那不是禮的毛病,問題反而出在他們本身的狹隘偏激的觀念上。
我們華人的孝道是終身的,除了生前孝順贍養長輩之外,逝世後也得以祭祀之禮來祭拜之。我們擁有這一套“祭禮”,我們是講求“禮”的民族,這是我們與其他民族不一樣之處。而我們已故祖先疼愛子孫也是生前死後的,逝世後在天上也是同樣關心子孫。我們生前不做有辱祖先的壞事,這樣令祖先引以爲榮,我們死後他們才會迎接我們回去。
我們的孝敬長輩是終其一身,我們的仁愛子孫更是生前死後,這是儒家的禮、仁、孝之道。通過祭禮,我們學會孝順長輩,通過祭禮,我們學會仁愛子孫!
祭祖是神聖之孝道,一般不可祈求祖先的庇佑賜福,更不可求財求“真字”,除非是大災難,方可祈求祖先幫助。家裡有好事如子孫出人頭地、結婚生子、當官榮封,就得燒香禀報祖先。祭祖是一種教育,它含有教育子孫紀念祖先,持續孝道。通過祭祖的儀式我們就不會隨便對待長輩,此爲其最大的意義。至於祖先是否到來品嘗祭品?是否收到焚化的紙明器?這些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其背後的教育性意義!

星洲日報《星洲廣場•文化空間》【田野行腳】專欄,圖文:李永球。2009年11月8日
修訂於2009年12月29日 
【1】錢玄、錢興奇、王華寶、謝秉洪注譯《周禮》,91頁。

【2】王文錦譯解《禮記譯解》下,678-679頁。
【3】同注【2】679頁。
【4】同注【2】679-680頁。
【5】同注【2】682-683頁。
【6】同注【2】705頁。
【7】同注【2】705-706頁。
【8】同注【2】706-707頁。
【9】王國軒、張燕嬰、藍旭、萬麗華譯《四書》,6-7頁。
【10】甯業高、甯業泉、甯業龍著《中國孝文化漫談》2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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