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 星期日

墳墓的石象生

墳墓的石象生

郑景贵墓前其中两个翁冲,与人齐高,乃珍贵的福建青斗石雕刻品。(图:李永球)
没有官衔的平民百姓,宜用石球、石莲花、石金瓜等立柱。(图:李永球)
墳墓前面是否可以設置石象生(石雕的動物、石人)呢?我國早期的墳墓是否有石象生?有什麼樣的石象生呢?
陳仕賢著《台灣的古墓》云︰“墓前設置石象生,乃是帝王、將相象征,有看守墓園之意,亦在表彰死者生前的豐功偉績……依清代律令《大清會典》,公侯與一、二品官員是石望柱、石虎、石羊、石馬、石人各一對,三品官減去石人一對,四品官減去石人、石羊各一對,五品官減去石人、石虎各一對,六品官以下不準設置石象生。”
這就是說,要在墳墓前面設置石象生,必須擁有封建朝廷的官階封銜。清廷在末期時因為內憂外患而國庫空虛,因此賣官鬻爵,甚至在海外的南洋登報,列明所有官階價錢,一些在南洋發達的富有人家為了滿足當官以光宗耀祖,就買下這些虛銜來炫耀。當時檳城是個國際商港,霹靂因為具有富饒的錫米,所以北馬的富翁極多,就有許多買官階來過過官癮的,這些買官者的墳墓有些就有石象生。
我國早期向清廷買官者的墳墓少見有石象生,但在檳城廣東暨汀洲公冢里發現霹靂甲必丹鄭景貴(廣東增城客家人)的墳墓有石象生。其墳墓有一對石望柱(也叫石筆)、4個翁仲(石人)。望柱上鐫刻有對聯,翁仲為武將打扮,手持豎匾,一對是“本國資政大夫”、另一對是“移國大小 叻甲必丹”。拋開本邦的霹靂甲必丹官職不論,他的清廷官銜是“資政大夫賞戴花翎候選守巡道加四級”,官階是正二品,但耐人尋味的,墓碑上其夫人卻是三品淑人。根據《大清會典》,他二品官階的石象生應該擁有︰石人、石馬、石羊、石虎、石筆各一對。可是他卻是石人兩對、石筆一對,卻沒有石馬、石羊及石虎。
祖籍福建汀洲永定客家的胡子春是霹靂的大錫礦家,他向清廷買了“三品卿銜鹽運使”,三品官階的石象生是石馬、石羊、石虎、石筆各一對。可是其在檳城廣汀公冢的塋墓卻有一對翁仲(石武將),一對石馬及一對石筆,也是不符合《大清會典》之規制。
至于其他有官階者多數是在墳墓曲手立柱處設置了各種石雕,諸如石翁仲、印斗(代表官印)、石獅、石筆等。如太平的富豪頭家柯祖仕,他買了個從一品的“榮祿大夫”,墓前沒石象生,立柱處有石獅、印斗等。另一位頭家黃務美,其官階是戴花翎鹽運使,墓前有一對翁仲,不過那是立柱翁仲,大約3英尺高,取來設置在墓前當翁仲,則十分別扭,不夠大方。
普通庶民不僅不可采用石象生,即使在立柱上也不宜采用石獅、印斗。只宜植物性題材的石雕立柱,比如石蓮花、石球、石金瓜(南瓜)、石花瓶等等。然而,許多平民百姓的塋墓立柱卻采用石獅、印斗、翁仲(武將、仕女)等等,完全逾越了身分規制!
雖然石象生規制已經消失殆盡,然而,我國統治者賜封的勛銜如PJK、PPN、AMP、KMN及太平局紳、拿督、丹斯里、敦等銜頭,應該采用什麼立柱呢?目前尚未有人為之規範化。個人認為有勛銜者可以采用石獅、印斗、翁仲、石筆或動物造型立柱。沒勛銜者還是不宜采用。
《星洲日報·文化空间·田野行腳》圖文:李永球.(20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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