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 星期二

如果要爲趙明福擧行冥婚

如果要爲趙明福擧行冥婚

報載,離奇墜樓死于反貪局的趙明福,其已懷孕的未婚妻打算與他舉辦冥婚,這類活人與死人的冥婚愈來愈少見,應該怎樣進行?這裏提出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劉浩然著《閩南僑鄉風情錄》裏類似的冥婚有幾種:一、已訂婚的男女,女方不幸逝世,男子再另行娶妻子時,先得娶與他訂婚但已逝世的女子之木主(神主牌),男方把神主娶過門放在洞房的床架上,第二天才去迎娶活人的妻子。二、已經長大的女子不幸逝世,父母爲了讓她在陰間有個歸宿,經媒人找個男人來娶她的木主。三、男女雙方都不幸早殇,而父母都要讓死去的兒女有個歸宿,于是經親友或媒人介紹,男女雙方洽商之後,男家擇定吉期,用花轎去迎娶女方的木主進門,然後放在廳堂之中,男女雙方的木主同時也要填上這次婚配對象的的姓名,從此以後,男家承認女方爲媳婦,女家承認男方爲女婿。
該書有一種叫做“娶烈女”,是已訂婚的男女雙方,不幸的男方逝世,女方由于封建禮教“烈女不嫁二夫”的思想約束,故而矢志“從一而終”,不另改嫁。男方遵照禮教擇定吉期把她娶過門。結婚當天,烈女照例打扮穿載新娘衣冠,乘坐花轎出門。烈女娶過門進入房中,便卸去喜服,改著喪裝,這時全家人都來同烈女相見,大家抱頭痛哭一番,以後烈女便獨守空房。
我國的冥婚多數是已經談論婚嫁卻雙方俱亡的例子。數年前則有一樁是女方意外身亡,男方以冥婚方式與她結婚。可是他們的儀式卻是錯誤百出。傳統的冥婚是采用儒家儀式,不用僧道主持,僧道只是超度他們而已。
福建傳統冥婚方式,無論是雙亡或一活一亡,均是以神主牌爲主。如果是雙亡,把女方神主娶過門後與男方的神主合並奉祀。男活女亡的,則娶神主回家。男亡女活的,就把女子娶過門來。古代把男亡女活的稱爲“娶烈女”。趙明福的個案應該叫做“嫁神主”,與古代的娶烈女完全不同,那是封建禮教對婦女的逼害。趙明福的未婚妻蘇淑慧是爲了與他完成婚禮的心願而決定舉辦冥婚,冥婚後當然可以再婚嫁,無需一輩子守寡做烈女。
像這類的嫁神主應該怎樣進行?傳統婚禮有女婿上門娶或媒人代娶兩種。建議趙家采用媒人(男女皆可)代娶,媒人親到女家,與新娘各坐兩輛車娶過來男家。儀式由送嫁娘主持。到了男家,送嫁娘以“盛籃”裝著趙明福的神主牌與新娘拜天地、祖先及夫妻對拜後,神主牌及新娘一起進入新房,三天後才將神主擺放在祖先牌位旁。或者只新娘一人單獨進行,由送嫁娘念出口號如:新郎在天之靈到來與新娘拜天地、祖先,對拜等等。這樣也行!
至于捧茶會面儀式,由于趙氏已故,在“已故女婿”給女方親戚捧茶時,不妨采用“寄神明”方式,就是把斟滿茶的茶杯放在神桌上,請神明帶領趙明福來捧茶會面。送嫁娘就念道:新郎在天之靈給某某親戚捧茶……。類似的寄神明,通常見于一般婚禮上某些有事忙的親戚,不能前來喝會面茶時,就有了寄神明方式,讓神明代他們喝茶。
華裔回教宗教司鄭全行博士說,不能“合法化”趙明福的遺腹子。他雖然是華裔,可是卻不知道中華文化的多元性及包容性。也不了解冥婚風俗吧。通過冥婚儀式,蘇淑慧就是趙明福的合法妻子,她的遺腹子就是趙的合法兒子,趙的父母就是蘇的公公婆婆,蘇也就是趙家的媳婦了。將來趙的父母百年之後,她還得以媳婦的身份披麻戴孝呢!
《星洲日报·文化空间·田野行脚》文:李永球(200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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