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4日 星期四

以前的早殤者喪禮

年輕早殤者在長輩離世辦喪禮時,
做個小紙偶連同他一起超度之

 

最近幾年,發現年輕早逝者的喪事愈來愈隆重,諸如設靈治喪數天、發訃告、延聘僧道念經超度、燒紙屋(靈屋)、幢幡、豐盛祭祀、做旬祭拜(四十九日、百日、對年、三年)等等。

在上世紀(大約2000年之前),相信有了年紀者都有見過年輕未婚早殤者(一般上他們的父母長輩都還健在)的喪事,都不設靈。早上過世,下午就出殯;下午或晚上過身,翌日上午就出殯。不辦喪,不設靈,不搭棚,不僧道超度,不燒紙屋,不用幢幡,不用孝杖,不隆重祭祀(簡單祭祀而已),出殯不用鼓樂。換句話說,如果是在家裡去世,就在殯儀公司的協助下,把遺體裝殮入棺材,就馬上將棺材抬出前往土葬或火化處理。若是下午或晚上離世的,遺體入棺後,將棺材停放在五腳基(家外的地方)處,停放一個晚上,翌早抬棺前往土葬或火化。出殯後不做旬等其他祭祀,只能在忌日及清明節時,由晚輩簡單祭拜,死後也不能上祖先神主牌位。

年輕已婚早殤者的喪事則不一樣,通常他們的父母長輩還活著,但他們可享有傳統喪禮的待遇,即是可以享有設靈治喪、僧道超度、紙屋、幢幡(幢幡的竹子略短)、孝杖、祭祀(祭品略少一些)出殯可有鼓樂等等。不過,棺材不可擺放在大廳,而是在家門外。設靈的日子不可多日,如果他們設靈三天,將來其長輩逝世,就得設靈超過三天(五天或七天),因為晚輩不能僭越長輩,這是傳統的“禮制”。

婚禮前夕的“上頭”就是成年禮,結婚了就是成人,未婚者歸類未成年。此外,未婚老年人(通常指超過60歲的)的喪事呢?這得視其長輩還在嗎?如果都已離世,那麼他們可以享有簡單設靈治喪,比如僧道超度、幢幡(小型)、祭祀(祭品簡單)、出殯鼓樂等等,不可有孝杖。倘若父母長輩健在,那就得簡單治喪,棺材不可在大廳擺放。

年輕未婚者不能設靈辦喪事,有些人會納悶?那麼他們沒得超度,靈魂往哪裡去呢?傳統的做法是,待到其長輩百年之後,才在父母或祖父母的喪禮上連帶這些年輕未婚早殤者一起超度,讓他們借著父母長輩喪禮上的超度,升上天庭與祖先團聚。

為何對於年輕未婚早殤者的喪事如此“刻薄”簡單呢?因為儒家強調不孝有三,一個人必須成家立業,結婚生子傳宗接代,才對得起父母祖先,尤其尚未舉行上頭的成年禮,是個未成年人,未成年就不能享有整套的喪事禮儀。

上世紀曾經有人批評華人傳統喪禮勞民傷財,繁文縟節。而年輕早殤者的喪事從以前的簡單,演變到如今的隆重儀式,花費巨大。這種迥異的演變,實在令人摸不著頭腦,啞然無語!

《聲匯八方》八度空間華語新聞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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