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日 星期四

福建話的“肉”可作豬肉解嗎?



 

一位政治人物指本地福建美食“肉骨茶Bak Kut Teh”不應列為美食遺產,蓋因“肉Bak”就是豬肉,極為敏感。這裡來個野人獻曝,漫談福建話(閩南語)的“肉”是否可作豬肉來詮釋?

《現代漢語詞典》的肉解釋有五義,不包含“豬肉”。而《普通話閩南方言詞典》的肉有四義,一、人或動物體內接近皮的部分的柔韌的物資。二、專指豬肉。三、某些果實中可以吃的部分。四、某些器物的主要部分,如刀肉(除刀柄、刀背以外的部分)。可見福建話與華語略不同,肉有時候可作豬肉解。福建話的肉有三個讀音,文讀liok、白讀hik、俗讀bbah(我國福建話羅馬拼音為bak)。

豬肉是華人主食,而豬肉在福建話裡有時可簡稱為“肉”,肉在福建話是可以專指豬肉,但肉不一定就指“豬肉”。

福建話裡專指豬肉的詞如:買肉、賣肉、肉丸、肉骨、肉皮、肉油(豬油)、肉油粕(豬油渣)等等。某些豬的器官會加上“豬”如:豬肝、豬肺、豬心、豬肚、豬腳、豬耳、豬頭、豬舌、豬頭髓(豬腦)、豬頭皮等等。甚至不冠上豬也可以專指豬的器官,如:腰子(豬腰),腰子炒麻油即豬腰炒麻油。但肉也有“模棱”地帶詞,如:肉粽、肉骨茶。我國華裔穆斯林曾經做過雞肉的“肉粽”;1999年立百病毒期間,曾經有過雞肉肉骨茶,甚至也有素肉骨茶、海鮮肉骨茶等。這些食物就不單單是純豬肉了。


語文有廣義(擴大)狹義(縮小)及引申義之分。“菜”即是其一。比如在餐館點了七道菜,這個廣義的菜即菜餚的意思,包括了豬羊、雞鴨、魚蝦等葷腥。同樣的,肉有時候也泛稱一切葷腥之物。比如,三肉一菜一湯,這個廣義的肉包括了豬羊、雞鴨、魚蝦等肉類。台灣閩南歌《歹歹尪食袂空》有一段唱道:“嫁到跋筊尪(賭博丈夫),筊贏食肉,筊輸食蔥”,歌詞的肉,就包括了各種肉類,非專指豬肉。

印尼話借用福建話的“肉bak”更多。《新印度尼西亞語漢語詞典》收錄有:bakmi(肉絲麵。Bakmi goreng炒麵)、bakpao(肉包子)、bakpia(帶餡月餅)、bakso(肉丸子)、bakwan(把嫩玉米、豆腐、蝦剁碎和上麵粉油炸而成的食品)。字典註明是借自中文(僅bakwan沒註明)實際上乃借自福建話的肉麵、肉包、肉餅、肉臊、肉丸。我田野調查的理解與字典略有不同,bakmi是一般的麵食;bakpao可泛稱各種不同餡料的包類食品;bakpia亦然,可作各種餅乾的統稱,不僅僅用於月餅;bakso是各種肉類丸子(尤其魚丸);bakwan以韭菜、豆芽、蝦、麵粉,經油炸而成的食品。



印尼語借用福建話的肉bak,詞義更加廣泛,是有關食品的泛稱,已經超越了豬肉的含義,甚至不包含肉類。比bakpia就包括綠豆等餡的餅乾,bakpao包括了有綠豆、雞肉餡的包。

至於bakso,也見於我國各地馬來食品中,bakso有個bak,恐怕會因為bak字被敏感化了而改名。但願不會如此。

總括而言,福建話的肉是包括各種動物及水果的肉,某時候也可專指豬肉。按照一般的理解,肉骨茶的確是採用豬肉熬煮的食品,所以那位政治人物就刻板地認為肉bak就是豬肉。不過肉這個字,不等於是豬(我國福建話豬有三個讀音ti\tu\tir)。印尼語借用福建話的bak,即是實例。倘若硬將bak與豬肉聯想在一起,那麼請把bakso改名了再說吧!

我可以接受肉骨茶是豬肉的食品,無法接受“肉bak”就是豬肉這個說法!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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