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 星期一

乩童與童乩

 

民間信仰常見的乩童

自古以來,“巫”民俗裡就有一種叫做“跳神”的行為。所謂跳神,就是神靈降臨附身在人的身上,借人之身體嘴巴手腳,講話或進行各種儀式。而跳神的人在古代叫做“巫”。古代的巫分男女,男曰覡,女曰巫,他們都是專業的通靈人士,能治病、通神、占卜、祭祀、祈福,驅邪,捉鬼、跳神,善於禱祝頌念經咒,與鬼神溝通。

跳神的福建話(閩南語)叫做“乩童”,也可稱為“童乩”。福建話很特別的是,一些詞彙是與華語倒反的。比如:颱風=風颱、唆使=使唆、顢頇=頇顢、公雞=雞公、拖鞋=鞋拖……不勝枚舉。所以,乩童與童乩,皆為同樣意思,均是指跳神的人,此為名詞。跳神的動詞,福建話叫做“跳童”、“起童”、“落童”、“坐乩”。神靈離身退去叫做“退童”,如果為了學習跳童,在旁人幫忙念咒敲打鑼鼓下,稱為“觀童”。

乩童與童乩,福建話讀音是不一樣的,分別在“童”有文讀音與白讀音,童的文讀音是tong,白讀音是tang。所以,乩童必須文讀為 ki-tong。童乩則白讀為 tang-ki。而跳童是thiau-tang,起童為khi-tang,落童是loh-tang,退童叫the-tang,觀童kuan-tang,皆為白讀音。

關於乩童在馬來西亞福建話的俗語,我的調查有兩個。一、“風水頭出勥儂,風水尾出跳童”(hong sui thau tshut khiang lang ,hong sui bue tshut thiau tang)。意思為風水好的家庭是出聰明的能人(厲害的人,專家或專業人士),風水衰敗的家庭則會出乩童了。通常用於老人家為了阻止家裡年輕的後輩去跳童。這句俗語是一位潮州朋友說的,他說年輕時跳童,其父極力反對,就說出這句話,最後其父說:“我還在,不允許你跳童,我死後,就任你自由決定”,他因此停止了跳童,多年後其父離世,也沒見到他再跳童。二、“愛風,做乩童”(ai hongtso ki-tong),意為愛出風頭,就去做乩童。蓋因乩童極為吸引人,當遊境走街時,往往引起眾人的注目,拿盡風頭,成為鏡頭焦點。

泰國武乩以利器擊身

跳童除了自學的觀童外,有些是神靈自動附身降乩,這叫做“掠乩”liah-ki(抓乩),這種例子可不少。一位華校老師,本來不信鬼神宗教,忽然生病,送進醫院屢醫無效,最後竟然被濟公“掠乩”附身跳童了。還有一個是讀紅毛書的老師,其父親是乩童,父親故後,神靈選他做乩童,他不想要,就提出本身是老師,無法做這種工作,神靈說無礙其工作,每週數個晚上才來到神壇服務幾個小時,最後他才答應,神靈就“掠乩”,他也成為乩童了。

乩童分為文乩與武乩。文乩一般只服務辦事,最多割破舌頭取血開符。武乩則會“操寶”,寶即是武器如七星劍、月斧、刺球(釘球)、鯊魚劍或狼牙棒等,以這些武器猛力擊打身體,多數見血;或坐釘椅、刀椅、釘床,或下油鍋、上刀梯等等。

神廟的乩童除了是華人宗教信仰者,也看過一些是其他宗教的信徒。其中一位是基督徒,目前是廣澤尊王(聖公)的乩童。佛教徒跳童也是有的,至於其他宗教信徒跳華人神靈者,在視頻看過一些,真的無奇不有。本篇純談乩童與俗語,其他的就不做評論了。

 

《聲匯八方》八度空間華語新聞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6117


太平湖的湖上龍是誰做的?

 

1953年太平湖的湖
上龍(黃定興提供)

真傳媒出版的《太平150年紀實Ⅰ前世今生》裡有一篇介紹“太平仁和公所”的文章(490-493頁),作者是葉彩雲。其中有一段文字:“……每當提及仁和公所的大事紀,非太平湖巨龍莫屬。1953年東南亞的英屬殖民地國家,均熱烈慶祝英女皇伊麗莎白二世登基加冕,仁和公所在風光明媚的太平湖上,斥資製作一尾巨龍。根據太平田野工作者李永球的紀錄,巨龍是太平政治扣留營地政治犯所製作,他們手藝精巧,做出來的龍活靈活現。巨龍利用大鐵桶為浮力,在水上浮動……”對於她轉引我的資料並列出我的姓名,這一點我很欣賞,註明資料出處是對作者的尊重,必須給她一個贊!

可惜的是,她錯誤引用了我的資料,那一條龍不是仁和公所製作的,仁和製作的是1957年我國慶祝獨立的另外一條“草地龍”。由於她錯誤引用我的資料,為了避免大家的誤解,我必須做出澄清。那麼,1953年的水上龍是誰做的呢?請看下面當年報章的新聞:

1953126日《南洋商報》新聞:“……訂期廿二日午後五點,假座福建會館召開華僑團體代表及鄉村代表聯席會議……成立中央委員會……訂定大會名稱:‘太平華人慶祝英女皇加冕委員會’……正主席杜榮和,主席團林瑞安、羅陶容、林番來、陳清龍、白仰峰、黃景高、蔡慶清……太平湖水上運動股正主任林瑞安,副主任黃景高、黃成業、陳復輝……”。

1953312日《星洲日報》新聞:“太平華人慶祝英女皇加冕委員會……查各股近日來,紛紛分別舉行會議,商討籌劃慶祝辦法及一切進行工作事宜。遊行股……水上遊藝股主任林瑞安醫生於日前於其哈里申街住宅,召集各委員會議,討論籌備工作事宜,加選黃成業君該股總務,蔡尤菁、黃彌高二君為委員,同時議決於太平湖中建造水上彩龍一條,長一百四十英尺,闊十英尺,龍首長十四英尺,龍身以浮桶及舢板,外綴五彩燈火,以摩多艇拖拽浮游湖中,建築費預算為四千元,一切設計及電火裝置,由蔡尤菁及黃彌高二君負責……遊藝股……”

1953322日《星洲日報》新聞:“太平華人慶祝英女皇加冕委員會,於是晚七時半,假座福建會館禮堂,召開全體委員會會議……水上遊藝組:由於經濟問題,除在太平湖建造水上彩龍一條外,仙人島不擬計劃建築云……”

從上述新聞資料顯示,1953年太平湖的水上龍是由“太平華人慶祝英女皇加冕委員會”所製作,與仁和公所毫無瓜葛。委員會選出以林瑞安醫生局紳為主任的“太平湖水上運動股”(包括水上遊藝股/組),由此小股負責水上龍的策劃與製作,而主要的負責人則是蔡尤菁與黃彌高。蔡氏是福建晉江人,也是仁和公所的人。黃氏應該是廣府人。雖然蔡氏是仁和公所的人,但他是以個人身份參與小股工作。而我之前田野調查的資料,獲悉負責製作這條水上龍的人員,是太平院的政治犯。

當年的報紙寫下了水上龍是由太平華人慶祝英女皇加冕委員會所做,甚至詳細記錄長140英尺,闊10英尺,龍頭14英尺,預算4千元,這些資料讓大家知悉當年的製作詳情,真的感謝這些新聞記者。

 

註:舊報新聞資料取自新加坡國家圖書館查詢系統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文:李永球,圖:黃定興,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