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報章看到訃聞、輓詞或賀詞廣告裡,有“內”及“外”的親屬稱謂,比如內兄、外姊等等,這個內外稱謂一般上沒人注意到其問題所在,今日就與大家談一談吧!
中文包括各方言裡的“外家”指外祖父母的家,也指岳父母的家、娘家。也把外祖父母,叫做“外公、外婆(嫲)”。既然有外,當然也有內。福建話裡就把夫家稱作“內家”祖父母叫做“內公、內嫲”。《普通話閩南方言詞典》收錄普通話的“婆家”,閩南語就叫做“內家”。廣府話則有稱呼岳父母為“外父、外母”。此外,姊妹的兒女呼做外甥,蓋因姊妹出嫁就屬於外家,兒女冠上夫家姓氏,就有了“外”的親屬稱謂。換句話說,中文是將夫家稱作內家,妻家叫做外家,內外分明,不得混亂。《宋元明清百部小說語詞大辭典》收錄“外孝”條目云:“指屬於母族、妻族或出嫁姐妹等方面的孝。”可見古代是將母親、妻子及出嫁姊妹稱作外家。
可是,丈夫又叫做“外子”,妻子稱作“內子”,據說是源自“男主外,女主內”這句話,因而有了外子內子這個雅稱。因為“外子”這個稱謂,所以丈夫的兄弟姊妹被稱為:外兄、外弟、外姊、外妹。妻子亦然,她的兄弟姊妹通稱:內兄、內弟、內姊、內妹,這個就會引起混淆了。上文提到妻子這邊採用“外”,丈夫這邊採用“內”。可是在這裡,夫家的親戚卻成為“外”,妻家的親戚反倒成為“內”。
此外,妻子自稱本身侄兒(兄弟的兒女)為“內侄”(或叫胞侄),稱呼丈夫的侄兒反成“外侄”(或為侄兒)。丈夫自稱本身侄兒為“侄兒”,稱呼妻子侄兒則是“內侄”。《廈門方言詞典》“外家孫仔”條目指的就是內侄(妻的兄弟之子)。可見閩南語還是喜愛採用“外”來稱呼外家親戚。
綜合上述稱謂,內外極為混淆,請看下面二表:
表一:
內家親戚 |
祖父、祖母 |
丈夫(父親)的家 |
丈夫 |
丈夫的兄弟姊妹 |
丈夫的侄兒 |
稱謂 |
內公、內嫲 |
內家 |
外子 |
外兄、外弟、外姊、外妹 |
侄子(外侄) |
表二:
外家親戚 |
外祖父母 |
岳父母 |
妻子(母親)的家 |
妻子 |
妻子的兄弟姊妹 |
妻子的侄兒 |
稱謂 |
外公、外婆(嫲) |
外父、外母 |
外家 |
內子 |
內兄、內弟、內姊、內妹 |
胞侄(內侄) |
不知大家看明白了內外混淆的稱謂嗎?丈夫這邊親戚稱謂本來都是“內”,忽然出現了“外”;妻子親戚本來均為“外”的稱謂,卻無端端出現了“內”。倘若表一全部採用“內”就統一不混淆,同樣的,表二全部採用“外”就完美無缺。不過,講的總比唱的好聽,設使要統一內外的稱謂,必須由中國專家們作出探討,找出一個圓滿處理的方案。
未統一的情況下,個人建議,在稱謂配偶的兄弟姊妹及侄兒時,就不要採用內與外。妻子稱呼丈夫的兄弟姊妹及侄兒,不妨使用:伯兄、叔弟、姑姊、姑妹與侄子(丈夫自稱兄、弟、姊、妹、侄子。不需要加個“胞”字);丈夫稱呼妻子的兄弟姊妹和侄兒,則使用:舅兄、舅弟、姨姊、姨妹、舅侄(妻子自稱胞兄、胞弟、胞姊、胞妹、胞侄)。不知大家以為然否?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文:李永球,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