訃告上的逝者年齡,在我國盛行採用“享壽積閏”的寫法,即在逝者原本的年齡上,再添加上積閏的天地人虛“三歲”,比如逝者八十歲逝世,享壽積閏就寫“八十有三”,這是客粵籍貫人士通用的,福建人一般上不積閏,也就是不加三歲。但後來受到影響,漸漸接受了積閏加三歲的寫法。實際上福建風俗是加“代”,如逝者僅有三代,那就寫“四代大父/大母”。
數年前,馬六甲一位友人來電說其長輩去世,訃告上他們不採用享壽積閏的“加三歲”,問我如何書寫比較正確?我建議“享壽實齡九十有九”或“享壽九十有九”都可以。可是當他們如此書寫時,負責的殯儀者卻說,九十有九的“有”,屬於積閏加三歲的寫法,是不對的,必須寫“九十九”。無獨有偶,近日,安順一位媒體界友人來電問我同樣的問題,喪家也是不積閏不加三歲,於是他寫上九十有九,同樣的,也被殯儀公司的人說是錯誤的,必須改為九十九,他感到懊惱,覺得本身並沒錯,於是尋求我的意見。
根據上述殯儀業者之意,“有”僅可用於積閏者,不積閏就不可用。真的如他們所說的嗎?
楊炯山著《喪葬禮儀》提到:“……如‘享壽七十有八’、‘享壽八十有餘’(即八十歲)……‘八十有二歲’之‘有’應讀‘又’音。”。楊君乃台灣人,台灣與福建一樣都不積閏,所以當地訃告都寫享壽XX“有”X,這說明了“有”與積閏毫無關係。
《漢語大字典》的“有”條目,收錄了讀音yǒu(上聲)及yòu(去聲),前者有多個意思,後者僅有一個:“通‘又’。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頤部》;‘有,叚借為又’。1。表示重複連續。……鄭玄箋;‘有,又也。’《荀子·成相》:‘不知戒,後必有。’……2。用於整數與零數之間。《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韓非子·五蠹》:‘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三國蜀諸葛亮《前出師表》:‘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爾來二十有一年矣。’”
有yòu(去聲),在此字典有“又”的意思,又可用於整數與零數之間。綜合而言,訃告裡的歲數“有”字,同樣具有此二義,而且得讀去聲。
另外一個問題,“XX有X”,也被一些人以為是死人專用詞,其實不然。不僅上述字典裡面可用於日期、國家數目、歲月等等。孔子在《論語·為政》也提到:“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文中的“吾十有五而志於學”,意為“我十五歲就立志學習”,孔子採用“十有五”,說明年齡的“有”不屬於死人訃告專用詞彙。
《聲匯八方》(八度空間華語新聞)網上專欄,文:李永球,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