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永球
發表於:馬來西亞森美蘭中華大會堂主辦第37屆全國華人文化節——“建構與永續經營:馬來西亞華人地方史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2022年8月20-21日
摘要
馬來西亞的華團組織多,其中一部分屬於地緣性的鄉團,早在清朝期間就有鄉團的出現,延續數百年,迄今仍然有新的鄉團組織出現。鄉團分類大部分以清朝期間的地區劃分為準,即省級、州級、縣級、鄉村級。昔年成立的宗旨,主要是照顧南來的同鄉各種福利,如給予暫時性的落腳住宿、介紹工作、歿後葬身之公塚、膜拜的神廟及祠堂、子女教育的學堂、照顧孤苦伶仃同鄉的住宿膳食、資助喪事等等,可謂社會功能重大。
此外,早期鄉團更扮演了多種社會角色,諸如籌賑中國、捐助英國、賑濟本地或國外災民、協助申請墾殖地、申請公民權,選民登記、填寫政府文件等等。
早期鄉團組織的會議記錄,留下珍貴的資料供研究鄉團對於社會的功能與扮演積極的角色,可惜一些組織的記錄不完整,或在二次大戰前一把火付之一炬。慶幸當年報紙有著詳細的會議報導新聞,這些都可在新加坡國家圖書館等網上資料查找得到。
本文主要以太平福建會館的早期會議記錄,來探討其在早年所扮演的社會角色。
壹、前言
太平福建會館位於馬來西亞霹靂州北部的太平市,創立於1859年,迨1912年,會館組織比較完善,職員會(理事會)系統化運作。
組織步上正軌,開始有了會議記錄,把開會討論的事項都記錄下來。不幸的是,1941年12月8日日本發動南太平洋戰爭,在戰爭爆發前。馬來亞(今馬來西亞)的華人社會在戰前大力發起支持“籌賑祖國傷兵難民大會委員會”,太平也有了分會組織,華社落力支持協助籌款及招募機工回國服務等等活動,在日本南侵之際,即刻將所有的會議記錄簿銷毀。這導致馬來半島的華人社團的戰前記錄,幾乎消失殆盡,太平福建會館也是銷毀記錄簿的團體之一。
所幸今有新加坡國家圖書館newspaper SGIA報紙查詢系統,可查看《南洋商報》、《星洲日報》等資料,於是已消失的會議記錄簿,很多可在舊報章上找回,也欣喜以前的記者對於會館開會有著詳細的報導,包括出席者姓名及討論的每一項事項。
從網上舊報章新聞資料,加上福建會館的戰後會議記錄簿,終於了解了該會所扮演的積極社會角色,從當今的角度來觀看,深感勞苦功高。
本論文以戰前1924年開始的會議記錄直到1960年為止,雖然僅是短短36年,但卻是做出重大奉獻的主要時段。
貳、太平福建會館簡介
太平福建會館創立於1859年【1】。關於創立年份,可惜缺乏實物證明。該會最早的文物是兩塊牌匾,分別贈送給太平兩座古廟——粵東古廟與嶺南古廟,均是光緒九年(1883年)之物,文物證明該會早在1883年就存在了。成立初期,分別創辦了數座公塚(福建老塚、福建舊塚、福建新塚及新港福建公塚)、兩座神廟(鳳山寺閩中古廟與福德祠)【2】。百餘年迄今,該會依然在運作成長,不曾停滯,除了日據的三年八個月。
叁、各項義務性的社會活動
一、籌賑中國難民
(一)1924年福建水災,太平福建會館號召鄉親捐助,共籌獲1200餘元。(南洋商報,1924年9月13日。版15)。(二)1935年福建水災,成立“太平福建會館籌賑閩南水災會”,通過華民護衛司的核准籌賑,積極籌款,8月29日召開會議時,現場認捐計1480元。至於全中國的水災,則待由全體華僑另外召開會議決定。(南洋商報,1935年9月2日,版9)。(三)1935年中國其他地方多處水災,9月29日太平福建會館聯合廣東會館召開華僑大會,成立“太平華僑救濟祖國水災會”,假新和園設攤賣物,所得悉數救災。(南洋商報,1935年10月1日,版8)。(四)自1935年9月間始,福建會館副主席黃宗迎向檳城華僑銀行匯寄國幣2千元,給閩南水災難民會,財政員蘇文岱向檳城華僑銀行購買匯票國幣1千元,掛號寄交泉州綏靖主任李延年司令,代為分賑各縣難民。(南洋商報,1935年12月4日,版8)。(五)1936年太平華僑救濟祖國水災遊藝會假新和園隆重舉行,節目有武術、舞獅、粵劇等等,籌獲2千元。(南洋商報,1936年1月10日,版9)。(六)1938年日寇攻打福建廈門,難民遍野,成立“太平閩僑籌賑難民委員會”,並成立募捐委員會,選出近郊各村鎮募捐委員,此立案交由會長杜榮和向華民護衛司備案。(南洋商報,1938年5月24日,版14)。(七)1939年撥交5百元給怡保福建公會轉寄星洲(今新加坡)福建會館,代匯給福建鼓浪嶼難民救濟所。(南洋商報,1939年10月3日,版20)。
二、捐助中國
(一)1936年成立“馬來亞購機慶祝蔣委員長壽辰太平分會”,議決捐出國幣1千元。(南洋商報,1936年9月17日,版11)。(二)1939年將6千元交怡保福建公會,作為轉購閩省公債2萬元。(南洋商報,1939年3月26日,版11)。(三)1939年購買閩南公債1萬元。(南洋商報,1939年10月3日,版20)。(四)1941年太平籌賑分會七七推動獻金,議決獻金國幣2000元。(南洋商報,1941年7月1日,版14)。(五)1946年成立“福建經濟建設有限公司太平區募股委員會”,選舉各部委員。(南洋商報,1946年10月23日,版5)。
三 、致函閩政窳敗
(一)1941年南僑總會主席陳嘉庚來函謂福建省政治窳敗,議決致電國府及行政院請改善閩政。(南洋商報,1941年2月3日,版14)。(二)1941年選派黃天定及柯仲義出席星洲南洋各屬閩僑大會,議決提案十三條,主要有監視閩省政府行政措施,並舉督察員回國調查巡察,請政府規定糧食物價以疏民困,請求省政府廢除苛捐雜稅,以輕國民負擔,各種捐稅應當由政府派員鳩收,不得由土豪劣紳包辦等等。(南洋商報,1941年3月19日,版13)。
四、義捐英國
(一)1939年通過援助英國義捐叻幣1百元。(南洋商報,1939年11月2日,版14)。
五、襄助太平災民
(一)1936年太平都拜律(Tupai
Rood)火災,十三間茅屋(按:應該是亞答屋)火災,二十戶人家數百人無家可歸,災民以福建人居多,次為廣東人,再次為巫印友族人,福建及廣東二館聯手發起賑濟,福建會館會長杜榮和將其榮樂戲院改作災民暫時性的棲所。(南洋商報,1936年3月10日,版8)。(二)1938年大直弄(Pasir
Hitam)島上漁村火災,受難同僑無家可歸,議決發函各社團,籲請廣籌施賑,不敷由福建會館補足。(南洋商報,1938年8月9日,版14)。(三)1949年1月25日班台勿殺(今譯班台。Paitan Remis)被難華僑(按:當地不幸發生種族衝突事件)逃避來平(太平),居福建會館十餘日,所有伙食等費全由會館支理,共開支90元左右【3】。
六、調節糾紛
(一)1936年峇都高爐(今譯峇都古樓、峇都古勞。Batu Kurau)樹膠公會黃輔鈏及陳振追與蔡某糾紛之事,尋求福建會館調解。大善堂與聚善堂之齋友發生糾紛,已經呈報華民政務司,今欲由福建會館排解,通過5月4日派員向華民政務司申請,福建會館推舉杜榮和、王康恩、蘇文岱等人辦理之。(南洋商報,1936年5月4日,版9)。(二)1936年什勿董(今譯十八丁。Kuala Sepeang)黃某與林某發生糾紛,來函委託福建會館調解,結果黃君到會場,林君缺席,待他日雙方到來再做調解。大善堂與聚善堂糾紛調解成功,風波平息。(南洋商報,1936年6月17日,版10)。(三)1936年太平福興仙會館(按:今興安會館)理事鄭真來函,請求福建會館調解該會糾紛。(南洋商報,1936年12月1日,版11)。(四)1938年陳家宗廟(按:今陳氏宗祠)與豆腐租戶糾紛,雙方請福建會館調解,租戶與前店主簽下租約仍未滿期,今店鋪被陳家宗廟購買去,下令租戶遷出引起爭執,經過調解,租戶可住到5月27日止,這期間另外覓適當店屋遷出,將此店還予陳家宗廟。(南洋商報,1938年2月2日,版14)。(五)1941年林某來函被人毆打,議決洪堂樹解決,杜榮和等人幫助辦理。(南洋商報,1941年3月3日,版14)。(六)1946年8月23日調解林女士與張先生之生意糾紛,經雙方報告後,林女士拿出當日合同證據,經杜榮和調解,張先生當以合約賠償林女士六十元【4】。(七)1950年5月13日調解兩宗生意糾紛,一為亞三古邦(Asam Kumbang)“泉發”號雜貨店,一為“三山”理髮店【5】。
七、發出豬瘟通告
(一)1936年檳城的威省發生豬瘟,檳城參政司及獸醫官下令禁止豬隻運出口,提防傳染,太平政府獸醫部了解閩僑養豬者多,恐不知豬瘟流行之厲害而被傳染,故命令福建會館將瘟疫災情轉達給閩僑,必須將豬隻關禁在豬寮裡面,不可任意放出戶外,若不遵從者,豬隻將會被槍斃或開出傳單。於11月29日發出通告給養豬的福建人。全文如下:《緊要通告》:“為通知事,現奉居留政府獸醫部命令,轉達各養豬人知悉,近因各處豬瘟流行,易被傳染,所有豬隻,務須關禁寮中,不可任意放出戶外,苟不遵從政府之令,被公差查巡瞥見,立刻將該豬槍斃,或出三萬(按,罰單)與其主,決不徇情,免礙衛生,各宜凜遵毋違,特告。太平福建會館啟。附啟者,豬瘟流行病如肅清後,政府亦同時取消槍斃令。”(南洋商報,1936年12月1日,版11)。
八、借與華校做課室
(一)1936年修齊學校來函欲借福建會館做教室 ,議決借出樓下一室。有王喜成等人來函反對,此事交大眾會(會員大會)解決。(南洋商報,1936年6月17日,版10)。(二)1936年大眾會,反對借與華校一項沒通過。福建會館借與該校已有六年之久(1931年開始),該校年年來函商借教室,目前借用四間教室。(南洋商報,1936年8月12日,版11)。(三)1937年通過借予華聯公學(修齊、振華、勵群三校於1937年1月合併成為華聯)。(南洋商報,1937年1月19日,版11)。(四)1955年2月28日樓上借與華聯中學教室最初兩間,近年來連同辦公室自動增至六間,每年照例來函續借,今年未來函請準,經與該校磋商,同意退還不再借用作教室【6】。1956年7月20日華聯中學來函要求借用充作臨時教室,答應借出禮堂右翼廂房【7】。二次大戰後,借與華聯三校直到1986年止【8】。
九、安置失業華工申請農耕地
(一)1938年經濟不景,華工失業者眾,福建會館主席杜榮和向政府討論安置辦法,當局極力關注,主席謂由本會名義刊印告白,通知各方,可到福建會館登記,再由主席及白仰峰聯名呈請政府撥地給失業者種植。(南洋商報,1938年8月9日,版14)。(二)1938年政府已經在古打(Kota)尾準撥地200依格(英畝),作為失業華工墾殖區,主席杜榮和謂可刊登告白,通知各失業華工到福建會館登記,以便安排撥地墾殖。(南洋商報,1938年9月16日,版14)。(三)1938年近來錫膠跌價,經濟不景,失業華工充斥各地,福建會館總理杜榮和在前次會議請求政府撥地予失業華工,以增產食糧,亦得以安居樂業。自福建會館發告白後,失業者上門登記約400餘人,包括來自怡保錫礦女工,政府答應安插百名失業者在維約(Ijok)及亞三君邦(Asam Kumbang)兩地,參與築路工作外,並撥跑馬埔(Batu 2 ½ Jalan Simpang)附近一百英畝荒地為種植區,預算可容納七十戶人家墾殖,屆時福建會館或將指派一人管理並指導華工種植,福建會館發言人對記者稱,將先容納被命令搬遷無處可依者入住,該地土質潮濕,正在開溝疏水,整理好就可分配,政府指若土地不夠,新板(Simpang)另有一大片荒地可撥給,苗種由福建會館免費發給,住屋建築自行搭建,申請者必須填就懇求書,聲明願意遵守下列規約:
一、建築房舍一間。二、每房至少十英尺寬,十二英尺長。三、每房間須
開窗,高四英尺,寬三英尺。四、廚房至少要有五英尺走廊距離房舍。五
、雞寮或羊寮,至少要距離房舍二十英尺。六、鄉村式廁所,須築在家裡
房舍適當之處,愈遠愈妙。七、要栽種經批准的草木為籬笆,按時修剪整
齊。八、各地段連接,政府預備將來築路之路線者,須細心維護修理。九
、必要時挖掘各溝渠,使其他溝渠相連續,且必細心照顧。十、禁止養豬
。十一、按時栽種各種批准之田產及其他植物。十二、無津貼的或賠償的
交還,福建會館給與本人之地,在下列各情形之下:
甲、當地政府需要該地之時或錫礦公司重行採掘該地,或其他理由需
要該地之時。
乙、本人無能力或不建築屋舍。
丙、本人平日按時栽種各種經批准的之田產或其他植物,至該地面積之半。
丁、損害鄰舍或錫礦公司的財產。
戊、本人將該地轉租或轉讓他人,或不親自經營栽種。
十三、要繳交福建會館、當地政府或錫礦公司,每月或每年所徵收的地稅。
十四、代替“一”,如要福建會館代余建築居舍,余願意逐月繳納租銀若干
元。十五、如將來福建會館考慮為善而設立其他規約,余亦表示願意遵守。(南洋商報,1938年10月29日,版14)。(四)1939年今接政府命令,囑福建會館轉告走馬埔(同跑馬埔)種植區居民,將分得地皮,得著手進行種植,否則取消居住權,並令遷出。(南洋商報,1939年10月3日,版20)。(五)福建會館在走馬埔的墾地,各住戶多未照約種植,議決限各住戶最遲至三月杪前,依約種植,若否,即將其住屋按價收回,推舉杜榮和等人定期前往住戶勸導遵行。政府之前為救濟失業工人,鼓勵種稻,曾在吉輦屬地牛朥(今瓜拉牛拉,Kuala Gula)地方,撥地2千英畝,分給當地華巫居民種植,吾僑欲種植者,福建會館可斟酌代向當局請領耕地。怡保中華總商會轉下政府所訂種植條列,議決翻印2千張,廣傳分發。為利便瓜朥高爐(今譯瓜拉古樓、瓜拉古勞。Kuala Kurau)及牛朥兩地同僑,如有人欲合資申請政府耕地者,此項資金與申請期間欲儲存於福建會館者,福建會館可收存手續費。(南洋商報,1940年2月29日,版13)。(六)1940年霹靂政府為謀糧食自給自足,在安順(今直落英丹,Teluk Intan)附近的曾吉章(Changkat Jong)撥出6千英畝耕地,供人民申請種稻。福建會館為使太平同僑普遍周知,特將種谷計劃書全文轉印,廣傳分發。(南洋商報,1940年4月15日,版14)
十、服務民眾
1954年2月1日開始,設立服務部,由座辦(書記)負責為貧僑及不識英文的之同僑義務填寫:甲、新執照或更換執照申請;乙、商業註冊及執照申請書;丙、州籍民(公民權)申請書等事項。受惠者願意施惠酬金當發給收據,該款作捐助本會款項【9】。(一)2月19日開始為僑眾服務至3月15日共59宗(按:下列加起來卻是62宗),即更換商業註冊28宗、申請商業註冊2宗、代轉登新聞1宗(即太平醫院更換探訪時間)、商業通信2宗、申請州籍民5宗、選民登記17宗;另有代繕寫呈文者:呈商業註冊官1宗、呈移民廳2宗、呈市政局2宗、呈聯合邦兵團2宗【10】。
服務部維持了數年,大約1958年間始沒出現在會議記錄簿裡。服務項目五花八門,不包括申請州籍民及選民兩項,其他共計1954年:4月16宗、5月12宗(包括呈市政府請求撥給土地、呈電話局添置電話機、代後廊華民學校翻譯建校募捐賬項等)、6月12宗(包括請求華聯中學免費生、請求怡保移民廳入境、檳城出入口統制官、補發出生紙、小販公會開幕特刊翻譯序言等)、7月6宗、9月5宗、10月12宗(代繕寫呈社團註冊官修改章程、代申請加入檳城跑馬公館等)、11月3宗、12月10宗,1955年:3月17宗、4月9宗、5月5宗、6月5宗(其一是代繕寫公函呈移民局申請歸國簽證)、7月15宗(代繕寫呈太平醫院有關牙科醫師服務工作年報表、代繕寫申請酒入口執照、代繕寫呈太平監獄索討拔牙鑲牙補助金、代譯報警局有關聯盟遊藝會歌台演出節目等)、8月5宗(代申請兒女從中國來馬等)、9月3宗、10月6宗、11月10宗(代填寫加入馬華公會表格、向醫院當局申訴蓄意剖屍、代繕寫呈警局投降短槍等)、12月3宗,1956年:1月8宗、3月16宗(其一為太平警察局繕寫告示等)、4月5宗(其一為代星馬小販同業總會呈函聯合邦首席部長抗議擬公售鴉片煙)、6月5宗、7月5宗、9月6宗(其中有代繕寫呈市政府交涉古打〔Kota〕尾淹水請求設法防範等)12月17宗(全為代房主繕寫通知書通告房東抗議市政局增估房租),1957年:4月2宗(其一為代辦理‘過房’手續)、5月24宗、7月1宗(代峇東色海振善閣申請義務辦理註冊)……【11】。
上述服務項目,在四年時間裡為民服務,不包括州籍民與選民登記,總數283宗。基本上不勉強收費,採自由樂捐方式,可謂服務群眾。而這些事項若在外面尋求專業人士服務,都得付費。
十一、公民權及選民登記
自1954年2月1日起設立服務部後,州籍民(公民權)及選民登記一直在福建會館活躍進行著。1954年:3月申請州籍民5宗與選民登記17宗、4月州籍民63宗與選民98宗、5月州籍民6宗、11月選民28宗(聯合邦選民14宗、州選民14宗),1955年:8月州籍民2宗、10月州籍民1宗,1956年:3月:福建會館理事蘇振興建議應盡力推動同僑參加申請為州籍民及登記為選民,此關係吾僑切身利益……實行分區沿門登記,批准僱用人員代為填寫表格,每份申請表格收取15分擔津貼、4月:義務為本區華人登記選民及代填請州籍民,自3月19日至4月18日止,沿門登記共有1213名,其中州籍民1117名,選民96名,會館內辦理者共計1037名,其中州籍民982名,選民55名、5月州籍民1286宗、6月州籍民530宗、7月州籍民681宗、8月州籍民89宗、9月州籍民106宗、10月州籍民92宗、11月州籍民83宗,1957年:2月:自去年推動代華人同胞填寫州籍民運動至今,共計6118人、3月州籍民655宗與選民280宗、4月州籍民699宗、5月州籍民190宗、7月州籍民1391宗、8月州籍民394宗、9月 :自1956年3月開始為本區華人填寫申請州籍民,至今共計10020宗(包括少部分選民登記)、11月:馬華公會太平區會來函借用福建會館辦公室作為推動州籍民用途,1958年:4月:福建會館發起之公民權及選民登記工作,經由太平馬華公會積極進行辦理,福建會館不須多此一舉、5月:福建會館推動的公民權登記成績共計14000餘宗,1960年:6月:聘請人員駐福建會館義務協助辦理選民登記工作,時間由上午9點至下午6點。【12】
肆、福建會館扮演的積極社會角色
縱觀福建會館所做出的社會角色,其中幾項深具意義值得探討,即公民權與選民登記、代失業華工申請農耕地、服務民眾、借與華校。至於其他如調節糾紛、籌賑中國難民、捐 助中國、襄助本地災民等等,則屬於一般性的服務。
公民權與選民登記是具有重大意義,當年華人不積極響應申請,拖泥帶水,福建會館理事們察覺茲事體大,關係到華社利益。倘若再不積極申請,華人地位不保,於是出錢出力,甚至挨家挨戶,沿戶登門造訪,苦口婆心勸告人們登記,最後獲得1萬4千餘宗的佳績,可謂太平一大部分的登記均是福建會館所進行的成績。最後才將申請公民權事項交給馬華公會去進行。其他會館在這方面的表現則一般。
由於會長杜榮和乃太平唯一的官委聯邦立法議員,在他向政府反映華工失業情況下,政府配合給予土地供失業者耕種發展農業,福建會館也積極協助各籍貫華工申請農耕地,解決了失業引起的各項社會問題,可謂勞苦功高。
服務民眾的代各界填寫、繕寫、翻譯各種表格文件,屬於特別的義務性服務,這些本不屬於會館的工作,但為了協助不識字或不識英文的民眾,福建會館慨然帶頭做出吃力不討好的服務,也是太平唯一的華團有這項服務。
太平華團借與華校做上課場所的,不僅福建會館,其他鄉團或血緣組織也有,但一般上時間不久,唯獨福建會館借了55年,是太平華團歷時最久的。
調解糾紛,早期的華團都會有的服務,通常糾紛少尋求法律的審判,而是會先找上華團處理,這也是當時政府所允許的處理方式。如在1956年的會議記錄“縣長來函謂政府福利部由於缺乏人員而停辦‘調解家庭糾紛’事項,戰前凡家庭糾紛均由各鄉團自行處理,因此請求福建會館協助調解之,議決接受其請求。”【13】。福建會館在這方面的成績斐然,不僅私人,連華團的糾紛也紛紛找上福建會館尋求調解,甚至華民政務司無法處理的,也是尋求福建會館幫忙。
下表可見福建會館對各界的協助與貢獻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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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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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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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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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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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賑中國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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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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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中國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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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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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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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金錢及購買福建公債、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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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中國及福建政府的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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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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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函閩政窳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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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函給福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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籲請改正窳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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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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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捐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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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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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英國二戰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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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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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助太平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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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物資、住處、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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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助受災的太平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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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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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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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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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私人、商業或團體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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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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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豬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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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通告給豬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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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關禁豬隻不放出戶外,避免被政府射殺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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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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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與華校做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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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空間做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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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不夠空間的華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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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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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失業華工申請農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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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失業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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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到失業者有家可居,有地耕種,解決許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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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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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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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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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各界填寫或繕寫各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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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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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及選民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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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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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各界申請公民權及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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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語
馬來西亞華團歷史研究,會議記錄是一項重要的參考資料,希冀各團體都得做好這方面的記錄,在出版特刊時,盡量把會議資料詳細收錄在內,以待將來留給學者們做研究。
太平福建會館為社會做出的服務及貢獻,以及積極慷慨的社會角色,在當時的太平市乃首屈一指。個人翻閱了許多本太平華團的特刊,在“會議記錄”(歷年大事摘要)方面,發現彼等做出的服務一般。唯獨福建會館在這方面十分傑出,尤其失業華工申請耕地和服務群眾兩項,僅它獨有。由於會長杜榮和的聯邦立法議員身份,乃當時太平市僅有的一位,因此極為受到官方與群眾的尊重,無形中成為當地華社的最高領袖,一般上在他出面之下,事情處理都會比較順利。
為群眾服務方面,基本上不收費,由群眾自由樂捐,這些本不是福建會館應當做的事,只不過當時考慮到民眾不懂英文面對的問題,而自動請纓為民眾服務。其會議記錄簿裡,記載1954年有位民眾撰函表示感謝,事主謝文田來函感謝福建會館代其繕寫英文信呈文給欽差大臣,事因其子因年幼無知,擅自投入聯合邦兵團,特以不足法定年齡申請退伍,獲得大臣准許【14】。獲得民眾的致函道謝,代表服務獲得了肯定。
大約1960年過後,服務事項與社會問題等,大部分都改由政黨來操辦,華團組織逐步淡出這些服務工作,太平福建會館卸下服務社會的角色,功成身退,留下這些資料讓人們緬懷昔年的輝煌事蹟!
註釋:
【1】福建會館章程註明該會創設於1859年。見《福國建功》,149頁。
【2】《福國建功》,23頁。
【3】《福國建功》,53頁。
【4】《福國建功》,52頁。
【5】《福國建功》,54頁。
【6】《福國建功》,62頁。
【7】《福國建功》,65頁。
【8】《福國建功》,24頁。
【9】《福國建功》,60頁。
【10】《福國建功》,60頁。
【11】《福國建功》,60-67頁。
【12】《福國建功》,60-70頁。
【13】《福國建功》,64頁。
【14】《福國建功》,61頁。
參考資料:
新加坡國家圖書館newspaper
SGIA報紙查詢系統。
李永球主編《福國建功——太平福建會館160週年紀念特刊》之〈歷年大事摘要〉,馬來西亞太平福建會館,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