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1日 星期五

太平的阿嬸間(上)





 

    上世紀在馬來西亞當家庭女傭的“媽姐”,多數來自廣東的東莞與順德等縣,操廣府話,民間尊稱她們為“阿嬸”(a sam)。福建等籍貫的人也吸收這個詞彙,而且讀音沿用廣府話的a sam。阿嬸甚至成為女傭的代名詞,福建話如“請一個阿嬸來工作”、“叫我幫他做東西,像我是伊的阿嬸(以為我是他的女傭)”等。

    全馬各大地方均有廣東媽姐,太平也不例外。太平的“阿嬸間”(阿嬸聚居房)主要有兩處,一在馬結巷28號、另一在戲院街。今日訪問了馬結巷的二房東後裔莫福志(1955年生),談談昔年媽姐的生活情況。

    莫福志的祖父莫繼全來自廣東東莞石水口村,祖母賴隱。祖父在家鄉時擅長手藝,南來後製作冰淇淋的木棒售賣,祖母則是摘採“大葉婆”(也叫肉葉)售賣 。昔年還沒塑料袋時(在出現塑料袋的初期,大葉婆依然暢銷,直到八十年代底才日漸式微),大葉婆是食物的主要包裝物,通常外層再裹上報紙,再以咸草綁成一個圓結,供手拎取。大葉婆一般用於包裹糕粿、炒麵(粿條)等食物,也用於包裝未煮熟的豆乾、豆芽、麵條、粿條、魚丸、魚餅、燒肉、叉燒、魚、蝦、豬肉、羊肉等。

    莫福志小時候曾經摘大葉婆給祖母售賣,那時候大葉婆生意很好,甚至連峇眼色海也來搶購。大葉婆以片計算。大張的20片售賣兩角錢,中張70片三角錢,小張100片三角錢。由於住家就在菜市場附近,所以生意極好,愈做愈大,最後成為批發者,幸虧有媽姐等人們採了賣給祖母,祖母轉手再賣給商販們。

    除了售賣大葉婆,其祖母更是擅長“叫驚”祭白虎等傳統廣府民間習俗,名聞遐邇,遠至怡保也有人驅車來載她過去怡保叫驚。其實有一部分阿嬸們深懂此術,凡有人生病魂不附體,就進行叫驚,把其三魂七魄給叫回來歸附主體。這屬於民間習俗,信不信則由你。

    父親莫鏡波生於1926年,三歲時從廣東南來,長大後成為豬肉販,售賣豬肉及燒肉等。母親何秀玲,夫妻共育有三男五女。

    他們一家就租下馬結巷門牌28號為住所,樓上前房空間很大,租給了媽姐們,後房其父母親住,他們兄弟姊妹也住在一起,後來三兄弟才到樓下大廳睡,以兩張長凳,上面鋪上約十片的九寸板,三兄弟就睡在板上。馬結巷分幾段,這處只有三間住家,乃傳統的老式店屋住家,左邊26號是一家做娘惹粿的福建人林亞龍,右邊30號是一家名叫陳國珍的福建人居住。因為太平盛行福建話,又因鄰居都是福建人,所以莫福志會講流利的福建話。

    這裡的房子都屬於已故頭家黃務美局紳的產業,由其孫收租,最後才轉手賣給了別人。當年的租金便宜,一個月20多元,他們轉租出一間房給阿嬸們,一年才收每個阿嬸十多元。眾多媽姐裡,只有一位名叫陳葵順的媽姐在其家亡故,最後由其長輩代為辦理後事,葬於太平廣東義山。

基本上阿嬸們都不住在這裡,多數住在雇主家,這裡只是存放行李(一個箱子)。一年回來最少兩次,新年及清明節回來,先會囑託房東太太賴隱幫忙準備祭品,以便在清明節祭祀他們已逝的媽姐姊妹們,也回來探望住在此處的姊妹們敘舊聊天。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41226

2025年1月15日 星期三

福建話稱謂裡的侄兒與外甥


 

    近來閱讀〔明〕清溪道人《禪真後史》章回小說,書中提到:“員外道:‘舍甥小館已有一位姓邊的朋友在彼……’”文中的“甥”就是濮員外對外孫的背稱。先外祖母曾經在別人面前介紹我時,說是她的“外甥”,也就是“外孫”。在一次與朋友們聊天時,一位女性友人說:我的“孫”。我就問她,你這麼年輕就做“阿嫲”(祖母)啊,後來她澄清說是她的侄兒。這些“稱謂”令人費解,不明所以然真的會一頭霧水。

在《現代漢語詞典》中的“媳婦”,除了是指兒子的妻子,也是妻子(方言)或泛指已婚的年輕婦女。媳婦的歧義會引起混淆,為了區別,兒子的妻子也被稱為“兒媳婦”。在《百度百科》上說中國北方部分地區則將妻子稱作“媳婦兒”,兒媳則叫做“媳婦”;“女婿”指女兒的丈夫,“女婿兒”則是自己的丈夫。

換句話說,為了區別避免混淆,中國一些地方就將之區分為“媳婦”指兒子的妻子,“媳婦兒”則為妻子;“女婿”指女兒的丈夫,“女婿兒”則為丈夫。如此一來,混淆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漢語及某些方言有後綴“兒”化的現象,無獨有偶,福建話(閩南語)也有相仿的後綴“仔”(華語音zi,福建音a)詞,如把侄兒叫做“孫仔”。另外也有“外甥仔”的稱呼法。

《普通話閩南方言詞典》:“外甥ggue sing”條目除了是姊妹的兒子,也指女兒的兒子,也就是外孫。“外甥女ggue sing lu”除了是姊妹的女兒,也是女兒的女兒,也就是外孫女。“孫”條目另有解釋說:特指侄兒(孫仔sun’a)、侄婿(孫婿 sun sai)、侄女(查某孫 zabboosun)。《廈門方言詞典》:“孫”條目除了是孫子,特指侄輩;“孫仔”的解釋一:孫子,可以說“孫”也可以說“孫仔”;二:侄兒,只能說“孫仔”,並且必須有上下文或具體語境:伊是阮孫仔,阮小弟的囝。“孫婿”指孫女婿,也指侄女婿,必須有上下文或具體語境(例子從略)。“孫新婦”指孫媳婦,也指侄媳婦(例子從略)。《閩南話漳腔辭典》:“孫仔”條目指侄兒。

上述詞典裡所收錄的歧義稱謂,真的令人眼花繚亂。到底外甥是指姊妹的兒子還是外孫?孫或孫仔是指內孫還是侄兒?唯獨《閩南話漳腔辭典》最堅定,孫仔專屬侄兒。

面對這種混亂的稱謂,民間會自我調整,於是乎,“孫”僅指內孫,“孫仔”專指侄兒。至於外甥,在中國閩南地區一些地方開始調整,姊妹的兒子為“外甥”,“外甥仔”專屬外孫。覺得這個方法很好,把複雜的歧義稱謂逐一釐清了!

 

《聲匯八方》(八度空間華語新聞)網上專欄,圖文:李永球,202513

覷看“三朝”招牌


 

敦馬哈迪又再對華文招牌開砲,尤其招牌引起許多人的非議,其中一位馬來同胞發出視頻,指出顧客群若是華裔為主,如豬肉食品、豬肉乾肉鬆、酒業、神料香燭業、糊紙(紙紮)等等,他們的招牌若以中文為主是無可厚非的。總之馬哈迪對於中文極為不喜歡,對於英文等其他語文則睜一眼閉一眼。當馬哈迪點起火苗,一些政治人物紛紛加入討伐,針對中文招牌作出抨擊,結果引起了軒然大波。招牌一事引起我的興趣,今日就來談談“三朝”招牌。

所謂三朝,即:一朝——紅毛手(英殖民地時期。包括老英手,即1941年二戰前的時期);二朝——日本手(1941年底至19458月底的日據時代);三朝——我國時代(1957年獨立後)。


紅毛手時期,招牌書寫是自由的。不過招牌上必須有英文,英文字大或小均沒問題,英文排在上端或底下也不存在爭議。於是,早期的招牌,各民族的招牌都是本身民族文字巨大,英文小得很多,而且將英文排在本身文字的底下。這種招牌目前還在一些老店裡保存著。

日本手時期,由於日本佔據我國時間很短,三年八個月裡,經濟低迷,生意十分難做,極少數的商店在這時期創辦營業,所以留下來的招牌極為罕見,目前僅見於北馬一家鹹魚店(也叫生貨店。售賣鹹魚、蝦米、江魚囝、蔥頭、蒜頭、大蔥、馬鈴薯等貨物),日本手時鹹魚供不應求,生意興隆。人們煮了糜飯,煎數條鹹魚,一家大小可以吃上三餐,鹹魚耐存可收藏很久,成為人們搶購的主食之一。所以那時期鹹魚店紛紛興起,此家就是在日據時代開業經營的。其招牌文字分三行,頂端是日文,中間是中文“復利公司”,底部是羅馬拼音字“Hoock Li Kou Shi”。中文字體是最大的,日文及羅馬拼音僅有中文的一半。“公司”的羅馬拼音是Kou Shi,那是日文拼音。


我國獨立後,對於招牌歷年來祭出許多法令,紛紛擾擾,令人頭昏腦脹。法令規定馬來文必須排在最上端,字體最大,其他文字略小及在其下。在十多年前,朋友開間理髮店,法令規定若是純英文招牌,就可以不放馬來文字,假使有加上中文字,就必須要有馬來文,所以其招牌僅有英文,她不想招牌上有太多文字。當今法令是怎樣規定,則不大清楚。其實,當今華裔經營的商店,很多都沒寫上中文,除非是售賣非清真物品者,所以敦馬哈迪所謂招牌都是中文是個美麗的誤會,放眼我國,中文招牌是愈來愈少,甚至很多華商都放棄了中文招牌。到了今天還在炒作中文招牌,顯得後知後覺,缺乏更新資訊,貼切的說是雞蛋裡挑骨頭。

三朝招牌,三種心態。哪種文字得排在先?哪種文字必須大?當然是由有關當局決定,而決定者的心胸是否能夠容納其他文字就會有不同的意見了。這一點紅毛人做得最好,完全不予干涉,由老百姓自由作決定。大家不妨退一步想,如果賣非清真東西,若把馬來文放大,商家可能覺得對於回教徒顯得不尊重,所以商家放大中文是有其因素,因為顧客群都是非回教徒。商家是出於尊重,不希望招牌引來回教徒的注意而產生反感或不舒服,不知敦馬哈迪同意我的看法嗎?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