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 星期一

“賣豬仔”與“販獀”


 近來報章新聞不停報導“賣豬仔”新聞,即一些人被拐騙到緬甸的詐騙園區裡去,被逼當騙子來詐騙人家的金錢,不依者被毆打關閉虐待等等。

賣豬仔是個貶義詞。《世界華僑華人詞典》“豬仔”條目:“又作豬崽。對契約華工的蔑稱。源出廣東方言。僅見華文文獻記載中。在西方文獻中,通稱苦力(Coolie),泛指各國契約工(包括契約華工),而豬仔則專指契約華工。一說販運豬仔的船,皆以木盆盛飯,呼搭船華工一同就食,其呼聲與呼豬相似,故名。一說契約華工像豬一樣被捆縛,強拽入船販運,或若豬仔之賤,有去無還,故名。契約勞工指通過正式辦理手續的出國工作者,不過豬仔一詞,是包括受到拐騙而被賣到國外的不幸人士。

豬仔古代特指華人契約勞工。南洋地方,受到本地話與紅毛語的影響,多數將契約勞工稱為coolie(苦力。俗寫“估俚”),估俚一詞後來演變為工人、僱工、職員、上班族、受薪人士的通稱

幾年來,將被詐騙集團所拐騙的人稱為豬仔,似乎是潮流,問題是這個詞彙畢竟不雅且含貶義。

所見的中文報章新聞,幾乎都把受拐騙者稱為“賣豬仔”,將這些受害者稱為“豬仔”。“又是豬仔誘騙案!”、“而弟弟承認當初誤信該名朋友而淪為豬仔”、“二大馬豬仔獲救“夫妻被賣豬仔”、“當地不法集團要求他倆需各找2至3名‘新豬仔’當‘替死鬼’”、“他只負責協助2名男女豬仔回國”、“緬北121豬仔獲救返馬”、“最終在緬甸園區淪為豬仔……”、“結果抵達該國後就被賣‘豬仔’”、“大膽向賣豬仔集團高層爭取一人扛兩人工的華裔好丈夫”、“情侶慘被‘賣豬仔’受困於緬甸詐騙園區年餘,逃亡期間不幸被緬甸警方扣押,還與400人與6只豬一同關押在豬圈內”。甚至有學者也把昔年南來的華人契約勞工稱為“苦力豬仔”。

新聞裡的“豬仔”,似乎只用於稱呼華人被騙者。其他民族適合用嗎?相信如果用於稱呼其他民族,倘若他們看得懂中文,可能會引起不悅或憤怒,畢竟豬仔屬於貶義詞。把受騙者稱呼作“豬”,即使是我們華族自稱也實在自我貶低。

在早期田野調查中,曾經聽過老一輩的福建人說過一個詞彙“販獀”(福建音huan sau)獀的華語音是sou,福建讀音如華語的“燒”。《漢語大字典》獀有三義。一、犬名;二、同“蒐”。打獵;三、通“搜”。關於打獵,該典引用古籍:“……《集韻·尤韻》:‘獀,春獵。’《禮記·祭義》:‘古之道,五十不為甸徒,頒禽隆諸長者,而弟達乎獀狩矣。’鄭玄注;春獵為獀,冬獵為狩……”

販獀的意思相當於“販賣獵物”、“販賣人口”。販有販賣之意,獀除了指打獵,這裡可作“人”解,亦有獀尋獵物之意。

《普通話閩南方言詞典》收錄“販獀huan-sao”:“人口販子”。《廈門方言詞典》收錄兩個詞彙。一、“販騷huan sau”:“人口販子”。二、“販騷婆huan sau po”:“牙婆,舊時以介紹人口買賣為業,從中取利的婦女。”。兩本字典都把販獀作人口販子解。其實,我的田野調查裡,老人家說的販獀相當於人口販賣或拐賣。如“伊小漢時,互儂販獀過來番爿”(他小時候,被人販賣到南洋來)、“我的叔販獀去印尼”(我的叔父被拐賣去印尼)

販獀與賣豬仔,前者就比較雅。至於被拐騙者的豬仔,可稱為“獀仔saua(人販子的獵物)”。

 

《星洲人》電子報專欄,圖文:李永球,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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