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 星期日

王天助,無法度!

王天助,無法度!

拙作《移國——太平華裔歷史人物集》里收錄王天助這位人物,可是本文的王天助卻不是他,兩人同名同姓,卻不同人。
王天助,太平峇峇,法庭翻譯員,受英文教育,除了英文,也懂得福建話。北馬峇峇多數懂得方言,此與馬六甲峇峇不同之處。戰後初期,他在太平法庭當翻譯員時期,經常有親友找上門求他幫助向法官求情。不過王天助受英文教育,學的是一切講求法律公正,一切按照法律而行,既不可徇私,也不可枉法,這是西方教育的優點,教出講求公正、遵守法律、堅持原則的莘莘學子。
上門請求王天助幫忙的人們,或以禮物金錢,或以親友交情,結果全都踫釘子,王天助以一句“這是鹵,無法度!”(這是法律,沒辦法),將他們拒于門外。所謂“鹵”,是福建話借自英文的Law(法律)。他堅持不拿人家的財物,不買人情,一切讓法律來處理,導致大家對他恨得咬牙切齒,又奈他無何。人們在背後給他編了順口溜“王天助,無法度。”
終于在50年代初的某一天,他老母親騎鶴西歸,那些吃過他釘子的親朋戚友,就想到一個報復出氣的辦法。四、五十年代,棺材都是從喪府抬到冢山,但出殯隊伍會在太平榴槤埔稍停歇一陣,再把棺材上笨重的“棺罩”拆卸下來,然後再抬上山埋葬。那個年代人們都主動參與親友喪事,男性都會幫忙抬棺,一些工廠會派出羅里去載數位工友來抬棺。到了冢山,喪府會炒大條面及燒肉等給送殯抬棺親友享用,所以,抬棺也叫“吃大條面”。
話說王天助母親的棺材抬到了榴槤埔,那班抬棺的男人中有人帶頭嚷︰“走,回去!”倘若大家一走,棺材就沒人抬上山,就無法埋葬了。王天助一聽到大家要走,馬上雙腳下跪,哭喪面道︰“各位先生阿叔啊,汝人不倘(你們不可)走,斗手腳(得幫忙)將棺材抬上山。”這時候大家趁機教訓起他來,罵他不近人情,見死不救,一點都不幫忙人家,每次講什麼“無法度,這是鹵”來拒絕,罵個狗血淋頭,他只能低頭靜靜不出聲,任由大家的辱罵一番!罵夠了,大家才把棺材抬上山。(口述者︰馬亞九,80歲)
華人社會里,每當親人犯法,往往會想方設法為他洗脫罪名,最常用的方法就是找人求情,當然通常會以行賄解決。一般人的心態是要救親人,不要讓他留下案底黑點,這樣的話,對他以後謀生會帶來麻煩及不利。于是人們為了幫助犯法的親友,就賄賂來洗脫罪名。殊不知這樣不僅不會幫到他,反而害了他,讓他以為一切犯法行為都可以用金錢解決,所以更為所欲為了。我們應該讓他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樣他才懂得什麼是責任感,不會一錯再錯下去。那個年代的洋人高官,基本上秉公處理,不受賄賂,所以,人們就向法庭里的本地職員行賄,通過他私下向法官求情。
東南亞某個國家,當一樁官司告上高庭,就會有陌生人找上門,一開口要數萬或數十萬元,不給官司肯定輸,給了包贏。當一個國家的司法淪落到這個地步,這個國家就沒有司法公正,受苦的是廣大的黎民百姓。打官司就成了有錢人的勝利,窮人的遭殃。這個國家就沒有了希望。
我很喜歡聽故事,也喜歡講故事,民間故事充滿傳奇與教育,往往精彩得令人叫絕。忽然間,很想為王天助立個肖像,畢竟像他這般品性清廉又秉持公正的公務員實在罕有,其像下的立柱鐫刻其口頭禪︰“這是鹵,無法度!”
《星洲日报·文化空间·田野行脚》文:李永球(201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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